S江钻二次股改方案获股东认可
2007年03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王宏斌
历时近半年,经过两次表决,S江钻股改方案终于于昨日在公司相关股东会议上顺利通过。公司原本不达标的股权结构问题也因股改过关迎刃而解。
去年11月份,江钻股份同中石化旗下另两家公司上海石化和仪征化纤集体遭遇股改“滑铁卢”,三家公司股改方案同时被否。今年2月份,江钻股份再次启动股改,股改对价安排仍为“10送3”。
公司实施股改也将使原本不合规的股本结构问题得以顺利解决。股改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持有总股本3.08亿股中的75%的国有法人股,公司管理层持有11.4158万股流通股,因社会公众持股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而与新规则撞线。而股改方案实施后,江汉石油管理局的持股比例将降为67.50%,原有的问题将不复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股改承诺,江汉石油管理局将在股改方案实施完成后一年内,向公司提出议案,利用上市公司平台,通过增发或其他合适方式,将其拥有的机械制造行业的优质资产注入江钻股份,把江钻股份建成中石化石油钻采机械制造基地。
相关资料显示,江汉石油管理局是目前我国最大的石油机械装备制造与出口基地,其下属企业除江钻股份外,还包括第四石油机械厂、第三石油机械厂和沙市钢管厂等。其中,四机厂是我国最大的采油及井下作业设备专业制造企业。分析人士认为,若包括四机厂在内的优质资产能顺利注入江钻股份,该公司产品线将覆盖整个石油钻采行业,对其长远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