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机动车商业保险
基本条款下月实施
2007年03月1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卢晓平
保监会日前批复了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申报车险A.B.C三款(07版)行业条款费率方案的请示》,同意协会修订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B款和C款,修订后条款的编号分别为中保协条款〔2007〕1号、中保协条款〔2007〕2号和中保协条款〔2007〕3号。
保监会要求及时将修改后的行业条款进行公布,协助各有关财产保险公司做好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的改造和衔接工作。保监会2006年批准的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中保协条款〔2006〕2号)、B款(中保协条款〔2006〕3号)和C款(中保协条款〔2006〕4号)自2007年4月1日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