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国首家村级农村资金互助社———吉林省梨树县闫家村百信农村资金互助社(下称“百信资金互助社”)正式挂牌成立。
今年1月《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后,百信资金互助社被银监会选作试点,探路中国农村基层合作金融改革。事实上早在2004年,百信资金互助社现任理事长兼经理姜志国就发动村民设立了互助社。
按照银监会规定,百信资金互助社可办理社员存款、贷款和结算业务,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办理同业存放,办理代理业务,向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融入资金(符合审慎要求),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互助社不向社会公众吸纳存款,服务对象也仅限于本村社员。
姜志国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百信资金互助社成立之前,村里没有一家金融机构。村民等钱用,要上镇农村信用社,还不见得能马上贷到钱。“如今村民来互助社填个贷款申请表,按下手印,10分钟就能拿到钱。”
据悉,百信资金互助社新上了财会管理电子系统,全国只有两家互助社实行电子化管理,百信资金互助社就是其中之一。
按照银监会规定,行政村互助社设立需要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百信资金互助社由社员个人自愿出资成立,每股100元。但得知村里能有自己的“银行”,一个月内百信资金互助社的资本金就由原先的6万元达到了目前的10.18万元。姜志国表示,村民对百信资金互助社的成立相当积极,开业第一天已经有第一单1000元的存款入账。
限于资本金有限,百信资金互助社规定,社员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入股金额的10倍,且最高单户贷款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5%。前10户贷款人总额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0%,小企业贷款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0%。
姜志国表示,现在还有很多村民对百信资金互助社的运作不很了解,“不过四平市银监局同志已经安排要给村民进行知识培训,等大家都知道了互助社的好处,相信会有更多的人加入到互助合作的队伍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