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3月9日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南路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 董事长李永明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6人、代表股份72,987,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8.7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章程(2007年修订)》,同意72,987,395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7年修订)》,同意72,987,395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2007年修订)》,同意72,987,395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意72,987,395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意72,987,395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意72,987,395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意72,987,395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06年修订)》,为同意72,987,395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单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应收款项的议案》,同意72,987,395股,占出席大会有效表决总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表决结果:全部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余北群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十日
股票代码:000006 股票简称:深振业A 公告编号:2007-01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3月9日上午在振业大厦B座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07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董事、监事。董事马兴文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长李永明代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了会议。经认真审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5人)
主任委员:李永明(董事长)
委 员:李富川(董事、总经理)
罗 力(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周复申(董事、财务总监)
侯莉颖(独立董事)
二、提名委员会(成员3人)
主任委员:侯莉颖(独立董事)
委 员:李永明(董事长)
梅月欣(独立董事)
三、审计委员会(成员3人)
主任委员:梅月欣(独立董事、注册会计师)
委 员:李永明(董事长)
刘佳胜(独立董事)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人)
主任委员:刘佳胜(独立董事)
委 员:梅月欣(独立董事)
杨松柏(董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