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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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3,837,5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15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2月23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详见2006年1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股东会表决结果公告详见2006年2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2006年3月13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3月15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除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各项法定要求外,还做出如下承诺:
⑴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海星科技原非流通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此后的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限售期满后,所持有非流通股份可完全上市流通。
⑵西安海星科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承担海星科技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发生的相关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费、保荐费用、律师费用、沟通推介费用、媒体宣传费用等。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情况。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股改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保荐人的结论性意见:公司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均严格履行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本次股份上市流通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73,837,500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15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原“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更名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原“上海八贸食品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八贸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原“上海利佳实业公司”更名为“上海利佳航空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除此之外,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相关信息披露资料所载情况无差异。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西安海星现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3月12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