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公司已用募集资金偿还了与年产5,000吨高性能电解电容器纸生产线技改项目相关的银行借款共计人民币69,142,838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06年度无此情况。
(六)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06年度无此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07-1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问题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对公司2006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对公司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等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06年12月31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担保余额为9,853.20万元,均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详见附件。
公司上述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外担保的有关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 号”文、《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关于公司续聘2007年度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续聘2007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2006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200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关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
现金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2006年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779.40万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97.78万元。由于公司发展急需资金,为使公司获得更加稳定的发展,给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公司董事会决定2006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该决定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对公司董事候选人任免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王白浪、叶跃源、朱春树、陈万平、顾飞鹰、雷荣、余永祥、费忠新和陈犟个人履历和就有关问题向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推选王白浪、叶跃源、朱春树、陈万平、顾飞鹰、雷荣、余永祥、费忠新和陈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聘任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经了解王白浪、叶跃源、朱春树、陈万平、顾飞鹰、雷荣、余永祥、费忠新和陈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4、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同意是名王白浪、叶跃源、朱春树、陈万平、顾飞鹰、雷荣、余永祥、费忠新和陈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独立董事:易仁萍、曹振雷、余永祥
2007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07-1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余永祥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 月9日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余永祥,作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余永祥
2007年3月5日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 余永祥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余永祥 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余永祥
日 期: 2007年3月5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07-15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陈犟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 月9日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犟,作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犟
2007年1月24日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 陈犟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陈犟 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陈犟
日 期: 2007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07-1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费忠新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 月9日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费忠新,作为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费忠新
2007年1 月26日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2.本人姓名: 费忠新
3.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 费忠新 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 费忠新
日 期: 2007年1月26日
附件 单位:元
公司名称 贷款金融机构 借款类型 担保合同签署日 担保期限 担保发生额 担保余额 借款到期日
浙江凯丰纸业有限公司 工行龙游县支行 短期借款 2006年8月 06.9.12-07.9.5 5,000,000.00 5,000,000.00 2007.9.5
(注1)
浙江凯恩纸业销售有限公司(注2) 中国工商银行遂昌支行 银行承兑汇票 2005年11月25日 2005.11.25-2006.10.30 20,000,000.00 10,000,000.00 2007年1月25日
10,000,000.00 2007年2月27日
浙商银行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 2006年11月7日 2006-11-7-2007年5月7日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7年5月7日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 2006年3月21日 2006-3-21-2006年9月21日 10,000,000.00 0 2006年9月21日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 2006年6月23日 2006-6-23-2006年12月22日 10,000,000.00 0 2006年12月22日
小计 60,000,000.00 40,000,000.00
衢州亨宝德纸业有限公司(注3) 中行衢州市分行 中长期借款 2005.7.5 2005.9.16-2010.9.30 12,690,000 12,690,000.00 2010.7.5
中长期借款 2005.7.5 2005.9.16-2010.9.30 11,450,000 11,450,000.00 2010.7.5
中长期借款 2005.7.5 2005.9.16-2010.9.30 14,000,000 14,000,000.00 2008.9.30
中长期借款 2005.7.5 2005.9.16-2010.9.30 3,860,000 3,860,000.00 2008.1.19
工行衢州南区支行 流动资金贷款 2006.7.27 2006.7.27-2007.1.10 2,900,000 2,900,000.00 2007.1.10
建行衢州衢江支行 流动资金贷款 2006.5.26 2006.5.26-2007.5.25 1,000,000 1,000,000.00 2007.5.25
银行承兑汇票 2006.5.29 2006.5.29-2006.11.29 2,296,000 2006.11.29
小计 48,196,000 45,900,000.00
合计 120,828,000.00 98,532,000.00
注1:此些担保经公司2005年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2:此些担保经公司2005年9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注3:此些担保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