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消息人士昨日透露,《银行卡管理条例》草案历经一年协商之后,最快将于6月出台。“草案中提及在中国境内设立独立发卡机构,且没有限制外资的说明。”
目前,我国银行卡由商业银行作为主体发行,不存在独立的第三方发卡机构。而国际上,商业银行、第三方发卡组织或两者联合都能够成为发卡主体。如果中国允许出现独立的发卡机构,那么不仅目前的各大中资银行信用卡中心分离成立专业的发卡机构,外资银行、外资机构也可在满足准入门槛的前提下进入中国信用卡市场。
已在中国开展业务多年的VISA、万事达、运通等国际卡组织中,VISA曾表示有意在中国设立独立的发卡机构。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表示,外资银行或国际卡组织如果能够设立独立的发卡机构,就意味着单标识人民币卡的出现。但是,央行曾在2003年出台规定,各银行的银行卡必须统一启用“银联”标志,非银联卡将不得跨行和跨地区使用。两者显然是矛盾的。
中国银联首席研究员林采宜在接受《上海证券报》采访时表示,中国在入世时做出承诺,向外资银行全面开放包括银行卡在内的人民币零售业务。“但是并没有承诺外资银行或者外资机构可以设立独立的发卡机构,这在对入世承诺的理解上是有分歧的。”
某股份制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人士表示,政策放行独立发卡机构,应该分两个方面来看。其一,独立的发卡机构是否对现有银行产生冲击,上述人士表示未必。“如果政策放行,首先申请设立的肯定是现有银行信用卡中心。按市场规则独立经营,对银行卡业务的发展反而是个促进。”
其二,他认为准入不代表没有门槛。“通过对独立发卡机构资质的识别、准入门槛的设立及审批环节的管控,同样可以起到培育市场,规范市场的效果。”
昨日,央行支付结算司人士向记者确认,是否允许设立独立的发卡机构目前还在讨论之中,“各方意见很多,目前还未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