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03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617、900913 股票简称:联华合纤 联华B股 编号:临2007-008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3月3日,公司以书面通知提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五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2007年3月13日会议应收到董事表决票11份,实收到董事表决票11份。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董事会以11票赞同,审议通过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市南华置业有限公司对外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我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市南华置业有限公司,以其位于胶州市朱诸路西侧、胶高路北侧的土地(地号为1-2-110-502,土地证号为胶国用[2006]字第2-215号,土地面积为30829.9平方米)使用权作抵押,委托青岛市胶州湾南方家园置业有限公司向胶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阜安信用社借款人民币肆佰万元,所借款项用于青岛市南华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开发。以上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与《香港文汇报》,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