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改革不影响自身金融债信用
2007年03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但有为
针对近期市场上“国开行改革将影响其信用评级”的说法,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高坚昨日表示,国开行金融债信用不会受到该行改革的影响,国家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对国开行金融债发行的有关政策并没有变化,该行现有的信用评级也没有发生改变。
“市场化发债是国开行的融资主渠道,国开行改革后,由于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将仍然保持以市场化方式发行中长期债券作为融资主渠道的格局。”高坚指出。
他认为,国家赋予国开行发债的特许权,是与商业银行享有的法定存款特许权和管制存款利率相对等的政策保障,是中长期业务商业化运作的必要市场空间。这种特许权及相应政策支持,为国开行承担的“两基一支”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了资金保证,有利于中国债券市场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
“国家的债信支持及国开行自身良好的经营业绩,为国开行金融债保持信用连续性提供了充分保证。国开行是政府拥有的金融机构,担负着通过市场化方法、商业化运作实现完成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任务。”高坚表示。
据介绍,2006年底,国开行的不良贷款率仅为0.72%,资产减值准备对不良资产的覆盖率为310%,处于国际先进水平,这是国开行债信的有力保障。
另据了解,日前国开行已与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进行沟通,对方均表示对国开行债信的有关支持政策没有变化,具体包括: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有关国开行债券的风险权重为0%的政策不变;央行对国开行的流动性支持等政策和对国开行金融债券的发行管理办法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