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
承诺不判死刑是缉捕赖昌星必要条件
2007年03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新华社电
针对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对赖昌星一案进展情况的关注和疑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倪寿明13日做客新华网回答网民提问时表示,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这种做法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指出,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包括加拿大,废除了死刑。因此,从这些国家遣返嫌犯,当可能导致最终对被遣返人判处死刑时,这些国家就会要求对方国作出不判处死刑的承诺。如果对方国不承诺,遣返要求就会被拒绝。
这位发言人表示,我国从加拿大遣返赖昌星,将面临两种选择:要么作出承诺,实现遣返;要么拒绝承诺,放弃遣返。
这位发言人说,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是国际合作途径缉捕赖昌星的必要条件,是追究赖昌星刑事责任的合理代价,是权衡利弊后作出的正确选择。这种案件不能与没有国际因素的案件简单比较,承诺不判处赖昌星死刑与司法是否公平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