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易敏之委托董事万素娟代为出席表决,董事董全臣委托董事钟虹光代为出席表决),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万素娟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公司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五、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2006年实现净利润76,323,624.57元,经提取10%法定公积金7,439,057.39元,并向全体股东分派了2005年应分配29,222,4000元现金股利,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51,464,154.33元,2006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1,126,321.51元。本次拟订向全体股东分配方案为:以2006年末公司总股本1461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并派送现金0.7元(含税),合计派发股票股利29,222,400股,现金股利10,227,8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1,676,081.51元,结转下一年度。另外,公司拟以2006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六、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2006年12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对部分董事进行了调整,相应涉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调整,调整后组成如下:
1、战略发展委员会:由钟虹光、董全臣、易敏之组成,钟虹光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由盛洪流、詹政、皮耐安组成,詹政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刘纪鹏、皮耐安、万素娟组成,皮耐安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不作调整,仍为:由刘纪鹏、詹政、董全臣组成,刘纪鹏为该委员会召集人,本次不作调整。
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本次会议的“议案五”的内容还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化,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11.2万元。”修订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916.8万元。”
八、公司与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土地租赁合同的议案
公司于2004年2月6日与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签订了《协议书》。根据该协议,公司租赁江中集团位于南昌湾里区土地1570亩,租赁价格为4000元/亩/年,公司年支付土地租赁费用为628万元,分季度支付。现该合同已经到期,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满足后续发展的需要,拟决定续签该土地租赁协议,租赁期为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租赁价格和支付条款不变。
本次续签租赁协议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需对该项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九、公司关于加快建立“创新药物科技风险投资运营体系”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内控控制体系,提升公司与高端科研院所的合作水平,控制创新药品科研投入风险,打造全新的可持续发展新药科技研发平台,决定加快建立“公司创新药物科技风险投资运营体系”,董事会决定组建专门的工作小组开展该项工作,上述系统的设计方案完成后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报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十、公司关于与江西江中小舟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4年2月6日本公司与江西江中小舟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委托销售协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05年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06年,公司与其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01.08万元。2007年公司继续委托其销售公司处方药(博洛克等)产品,合同条款不作变更。
上述议案中第二、三、四、五、七、八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3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 2007-006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第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立新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公司2006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四、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末公司总股本1461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2股并派送现金0.7元(含税),合计派发股票股利29,222,400股,现金股利10,227,8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51,676,081.51元,结转下一年度。
另外,公司拟以2006年末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五、公司与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土地租赁合同的议案
公司于2004年2月5日与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的《协议书》,租赁江中集团位于南昌湾里区土地1570亩,租赁价格为4000元/亩/年,公司年支付土地租赁费用为628万元,现该协议已到期,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满足后续发展的需要,拟决定按照原协议条款续签土地租赁补充协议,租赁期为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租赁价格和支付条款不变。本次续签租赁协议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需对该项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上述议案还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13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07-007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租土地的议案”,公司于同日与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土地租赁补充协议书》,交易涉及金额628万元/年,协议期为三年。
(一)关联交易概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于2004年2月6日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签订了《协议书》。根据该协议,公司租赁江中集团位于南昌湾里区土地1570亩,租赁价格为4000元/亩/年,租赁期间为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公司年土地租赁费用为628万元,分季度支付。目前,该协议业已执行到期,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满足后续发展的需要,拟决定续签该土地租赁协议,租赁期为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租赁价格和支付条款不变。
2007年3月13日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了该交易事项。该协议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将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需对该项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关联股东在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
1、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中药业的前身为江西东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1996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现总股本为14611.12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限售流通股)6374.4万股,社会流通股8236.8万股。2002年2月25日公司更名为“江西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上市简称自2002年3月6日起变更为“江中药业”。
江中药业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火炬大道788号,法人代表易敏之,注册资本14611.2万元,经营范围: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的生产及销售,饮料、口服液、片剂、胶囊、颗粒类食品、保健食品生产及销售。国内贸易、国际贸易,生产、加工(以上项目国家有专有规定的除外)。
经审计机构审计,截至2003年12月31日,江中药业总资产为13.19亿元元,净资产为7.47万元,净利润为57632万元。
2、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江中集团系本公司国有控股股东,该集团成立于1998年6月26日,法定代表人钟虹光,办公地址在江西省南昌市福州路347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经营范围:对医药及其他行业的投资及控股管理。(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江中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资委。
截止2006年12月31日,江中集团总资产为47.16亿元,总负债34.3亿元,净资产12.86万元,利润总额1.31亿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此次租赁使用的土地系江中集团拥有的位于南昌市湾里区工业用地1570亩。自2002年以来,公司陆续在该土地上投资建设生产车间、购置安装制剂生产线,是公司最主要的生产基地。为保持稳定公司生产经营环境的稳定,2004年2月6日,公司与江中集团签订了上述土地的租赁协议,就租赁费用、支付条件,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截止2006年12月31日,该协议执行到期,2007年3月13日,公司按照原协议的约定内容,与江中集团签订了续租补充协议,除租赁期变为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外,其余条款与原协议一致。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协议主要内容
签署协议方:江中药业、江中集团
签约日期:2007年3月13日
协议有效期:2007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及获得资产转让所需有关授权或批准后生效。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与2004年2月6日协议书约定价格标准一致,原价格定价依据工业基准地价按照土地使用年限折现得出。租赁价格为4000元/亩,公司年支付土地使用费用为628万元。
3、其他约定
江中集团同意公司生产基地的后勤保障工作,无偿提供包括道路整治、绿化环保等系列配套服务。
本协议期内江中集团不得将该土地转让给除公司外的其他单位;本协议到期后,江中集团同意由公司决定继续租赁该项全部或部分土地,并同意在江中集团有意对外转让该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时,公司拥有按市场价格优先受让的权利。
(五)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近几年来业务稳定增长,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不断上升,在继续按照原协议标准有偿使用土地的前提下,公司通过租赁上述土地使用权解决生产经营所需,可以在短期内减轻公司资金压力,将有限的资金用于市场开拓和产品研发,发挥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率。
(六)独立董事意见
对于本次土地租赁关联交易,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在审阅前次租赁协议有关文件后,一致同意本次土地租赁交易,认为本次租赁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条件及安排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本公司与江中集团签订的《土地租赁补充协议书》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