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3月3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3月13日上午9点在海口鑫源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7人,另6名董事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廖斌、田磊、贺文成、石晓丁和独立董事谭宪才、曾德明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廖斌、田磊均书面委托宋亚立,贺文成、石晓丁均书面委托孙克,独立董事谭宪才书面委托徐坚,曾德明书面委托李芾代为行使表决权,9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宋亚立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了如下事项并以签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总裁2006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3,481,722.72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202,026.12元,分配2005年度股利8,514,800.00元,加上2005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7,347,237.15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464,959.69元。
鉴于公司近年新产业项目所需的资金投入较大,同时为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经研究,决定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公司2006年末总股本204,355,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分配10,217,76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48,247,199.6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年薪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时代新材经理人年薪议案;
主要依据三届十四次董事会通过的《时代新材经理人年薪制实施办法》,确定公司高管人员2006年度的年薪,具体数额见年度报告披露的高管人员报酬总额。本公司高管人员均非董事会成员。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同意续聘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的独立意见:2007年继续聘请该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决定是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考虑该所执业水平和工作情况前提下做出的,理由充分,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九项议案需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07-004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3月13日在海口鑫源大酒店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力强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06年度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年来,监事会列席了三届十六次,十七次,四届一次、四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要求,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各项经营决策科学、合理,锐意开拓,真诚合作,为公司2006年取得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寻求公司未来更大的发展作了不懈的努力,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发生。
2、监事会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6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审核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及其他文件。监事会认为: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将持有的株洲时代高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59%股权根据经评估后的净资产值转让给株洲高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认为:转让资产价格合理,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严格履行了法定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正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商品购销往来,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以及市场化的原则,交易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458 证券简称:时代新材 编号:临2007-005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四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议程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时间:2007年4月10日(星期二)上午九时
二、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
时代新材工业园2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6年度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四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8、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7年3月30日下午3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七、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股票帐户卡;国家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4月3日—4日 上午 9:00—11:00
下午 13:30—16:30
3、登记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海天路18号本公司证券法律部
4、联 系 人:季晓康、胡志强
电 话:0733—2837786
传 真:0733—2837888
邮 编:412007
5、其他事项:参加会议股东其食宿、交通费自理。
2007年3月13日
附:2006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1、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2、 对大会公告所列第 项事项投赞成票;
对大会公告所列第 项事项投反对票。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