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将确认
2007年03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会计研究员 朱德峰
轮胎橡胶日前公布的2006年年度报告显示,其A股按照原国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为1.42亿元,但其B股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中净利润不足5千万元,两者差异将近1亿元。主要原因是国内外会计准则在“未确认的投资损失”这一项目上存在差异。而根据新会计准则,“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将确认,今后类似的差异也就不复存在。
根据轮胎橡胶的有关解释,大孚橡胶有限公司等子公司2006年新发生的超额亏损净额2001.87万元,A股列为未确认投资损失,B股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由控股股东———即上市公司承担,列为损失。新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以前年度超额亏损净额达7385.01万元,A股列为未确认投资损失,而B股也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列为损失。以上两项差异的影响金额合计便已接近1亿元。由此可见轮胎橡胶分别按国内外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之间的差异主要集中在“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中。
而根据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于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净资产中所享有的份额,如果子公司的章程或协议未曾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项余额将冲减母公司的净资产;在合并利润表中通过收入、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合并已被确认为损失,不再通过加计“未确认的投资损失”来调整。
在已披露2006年报的上市公司中,不仅有轮胎橡胶因“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存在A、B股之间的巨额净利润差异。还有*ST 嘉瑞、S*ST数码、S*ST百花等公司在利润总额为负数的情况下,通过加计“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实现了“扭亏为盈”,净利润仍为正值,其中*ST 嘉瑞2006年度的“未确认的投资损失”更是高达0.98亿元。因此实施新会计准则后,对此类公司的经营成果将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