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取消四指定交割仓库资格
2007年03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刘意
大商所昨日发布通知,取消了四家指定交割仓库资格。
通知称: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取消黑龙江省粮油物资公司大连仓库的黄大豆1号指定交割仓库资格,取消大连双隆物流有限公司的玉米指定交割仓库资格,取消南京新港华农饲料蛋白有限公司和东莞华农饲料蛋白有限公司的豆粕指定交割仓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