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交所严禁现金转入交易所账户
2007年03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钱晓涵
昨天,上海黄金交易所通过其网站发布通知,再次强调严禁以现金等形式将资金转入交易所账户。通知称,近来有会员或客户以现金等方式将资金转入交易所在清算银行的专用账户,此类转账方式违反了交易所的规定,同时也不符合《反洗钱法》的有关条款。
交易所重申,交易所和会员或客户资金往来必须通过专用账户间转账,严禁以现金等形式资金转入交易所账户,如有此类情况发生,银行和交易所将不予入账。会员允许客户采用将资金直接转入交易所方式,客户和会员必须在同一银行结算,不得跨行转账,不然银行将做退票处理。因银行系统升级,此转账方式在今年下半年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