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1,956,356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03月2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2月14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3月6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3月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 是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如果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或者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的的净利润较2005年度的增长率低于15%,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将向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次,追加对价总计117万股,按目前的流通股规模计算,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追送0.1股。
(2)如果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或者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的的净利润较2006年度增长率低于15%,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将向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次,追加对价总计117万股,按目前的流通股规模计算,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追送0.1股。
如果发生以上(1)、(2)情况时,在公司相应会计年度年报经当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30天内,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程序追加对价,追加对价的股权登记日为相应会计年度报告经当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第10个工作日。如需调整该股权登记日,则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公告。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1、法定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汕头市菀坪贸易有限公司、陕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西部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西安市临潼区新丰缝纫机零件厂、庆安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额外承诺
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在向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对价后,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其中向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的股份在追加支付时不受三十六个月不上市交易的限制)。
(2)如果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或者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的的净利润较2005年度的增长率低于15%,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将向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次,追加对价总计117万股,按目前的流通股规模计算,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追送0.1股。
(3)如果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以外的审计意见或者公司2007年度经审计的的净利润较2006年度增长率低于15%,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将向追加对价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加对价一次,追加对价总计117万股,按目前的流通股规模计算,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追送0.1股。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截止公告申请日,公司不存在被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聘请保荐机构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公司,至今未发生变化。
通过对原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核查,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如下意见:
(1)承诺人严格按照承诺的约定切实履行了其承诺;
(2)承诺人经营与财务状况未发生对其履行承诺构成不利影响的变化;
(3)承诺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转让股份的情形;
(4)承诺人及上市公司就承诺人履行承诺事宜进行信息披露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1,956,356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21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6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4、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