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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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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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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07年03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66,349,529股;

      ●由于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上海普发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沪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荣福室内装潢有限公司、上海明华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南京理成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金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依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鑫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奥嘉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东上海影印制作有限公司)尚未偿还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为其垫付的对价股份,因此以上10家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并未实际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故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本次上市流通日暂不上市流通。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26日;

      ●本公告所提及的上市流通数量百分比以公司总股本45747万股为基数;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持有的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换取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权。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获得3.4股股份。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3月9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3月22日作为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于2006年3月24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承诺

      (一)承诺情况:

      1、参与动议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分别承诺自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股改前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即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做出以下承诺:

      (1)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承诺自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开始,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承诺在上述十二个月承诺期满后,其所持股份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承诺期内,所持股份比例不低于35%;承诺在上述三十六个月承诺期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不低于因公告被确定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而停牌的停牌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减持(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等除权事项,应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2)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其所持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同时承诺在前述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5%;

      (3)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和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还承诺,在遵守前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持股承诺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二)承诺履行情况:

      经核查,截止日前,相关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并正在执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公司相关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将不影响其在股权分置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和公司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未发生变化。

      四、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对苏州高新的股权分置改革进行了保荐,并在股改后承担了对苏州高新的持续督导工作。

      其对公司的审核意见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经核查,截止本核查意见签署日,苏州高新相关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并正在执行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各项承诺;苏州高新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66,349,529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26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单位:股):

      

      

      

      注1:由于该公司尚未偿还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总公司为其垫付的对价股份,故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本次上市流通日暂不上市流通。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完全一致;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仅限股改形成)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如下表: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投资者记名证券持有数量查询证明;

      4、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07-00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