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境外上市
外资股股东之类别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下称“董事会”)保证本通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通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2月14日公布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境外上市外资股(下称“H股”)股东之类别股东大会(下称“该次会议”)的通告。截至2007年3月14日止(即拟出席该次会议的H股股东须将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条送达本公司的最后日期),本公司尚未收到代表在该次会议上有表决权的H股股份总额之二分之一以上的H股股东有关拟出席该次会议的书面回复。因此,根据本公司章程第120条的规定,本公司现将该次会议的有关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1、该次会议时间:2007年4月2日(星期一)上午11:00(或紧随于同日在同一地点举行之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或休会后)。
2、该次会议地点: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沙面北街45号本公司会议室。
3、该次会议议题(特别决议案):本公司属下子公司———广州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33名自然人转让所持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医药公司”)股权及联合美华有限公司向医药公司增资有关事宜的议案。
该次会议拟审议的事项、日期与地点均与本公司于2007年2月14日分别在中国内地《上海证券报》及中国香港《经济日报》、《英文虎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之类别股东大会的通告》所载的相同。
特此公告。
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5日
于本公告日,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杨荣明先生、冯赞胜先生与陈志农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张先生、黄显荣先生与张鹤镛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