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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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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007年03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07-00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于2007年3月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07年3月14日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第四届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5%任意公积金,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0,459,028.93元。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11,082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1.00元(含税),送红股5股,共派发股利6,649.20万元,其中现金股利1,108.20万元,股票股利5,541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本预案需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2006 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结果,提请股东大会通过“因实施200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导致注册资本增加,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年度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06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请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续聘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0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郑宏舫、尹芳达、顾敏春、严帮吉、何秀永、施加来、徐麟祥、陆元华、章显中 9 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徐麟祥、陆元华、章显中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需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每年支付6万元津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该议案需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因业务拓展需要,设立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公司。

      1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长期投资的议案》。公司拟成立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约3,000万元,进行钢结构工程制造、安装、租赁,工程设计,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项目投资总额约2.5亿元。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1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每次不超过3亿元总额不超过4.2亿元银行贷款担保。该议案需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公司于2007年1月 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后,可能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其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有: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对子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变更为采用成本法核算,此变更将影响母公司当期损益,但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公司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将由现行制度的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变更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开发支出予以资本化,此变更将减少公司期间费用,增加公司的利润和股东权益。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现行制度下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将变更为在区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后,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并分期计入损益、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将会减少公司的当期利润和股东权益。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用以资本化的借款由现行制度下的专门借款变更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此政策变化将会增加公司资本化的借款范围,减少当期财务费用,增加公司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公司将现行政策下的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日债务法,此变更将会影响公司的当期会计所得税费用,从而影响公司的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

      1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07年4月6日上午9时在上海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3月16日

      附件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郑宏舫,男,57岁,中学学历,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一级项目经理,宁波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徐汇区政协委员,上海市建设功臣,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政工程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副会长,公司创始人。曾任象山县市政工程建设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199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宏润建设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宏润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宏加新型建筑结构制造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辰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宏润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20,327,731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尹芳达,男,47岁,中专,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一级项目经理,上海市建设功臣。曾任象山县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199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1年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宏润建设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东辰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润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象山宏润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象山方圆苗圃园林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宏地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象山港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宏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宏润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5,295,629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严帮吉,男,57岁,中学学历,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曾任象山县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理。199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4,712,601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何秀永,男,44岁,中专,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上海市建设功臣。曾任象山县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理。199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持有公司股份4,422,298股。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宏润建设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宏润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宏加新型建筑结构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宏地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润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4,422,298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施加来,男,53岁,中学学历,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上海市建设功臣。曾任象山县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副总经理。199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宏润建设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2,794,17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顾敏春,男,56岁,大专,高级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上海市建设功臣。曾任上海市住宅六公司总经济师。1995年至2001年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兼任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宏润建设集团上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润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持公司股份241,92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章显中,男,55岁,经济学博士,副教授。曾任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02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徐麟祥,男,55岁,大学,工程师。曾任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徐汇区规划土地局副局长、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2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陆元华,男,67岁,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上海隧协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投资咨询公司专家人才库专家。2002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声明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现就提名徐麟祥、陆元华、章显中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简历见附件1),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3),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4日于上海

      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徐麟祥、陆元华、章显中,作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徐麟祥、陆元华、章显中

      2007年3月14日于上海

      附件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需进行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决定提名郑宏舫、尹芳达、顾敏春、严帮吉、何秀永、施加来、徐麟祥、陆元华、章显中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仔细查阅第五届董事会新任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个人简历,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同意提交公司于2007年4月6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麟祥、陆元华、章显中

      2007年3月14日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07-00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48号文核准,公司2006 年8月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50万股,每股发行价9.18 元,共募集资金26,163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和其他费用计1,90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26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06年8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南验字(2006)第06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2006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537万元。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13,72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006年8月,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滩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专户的基本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其他相关事宜进行监督。截至2006 年12 月31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138,200,955.03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940,955.03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招股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为:

      

      2)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按实际投资项目分别列示如下:

      

      此外,公司根据2004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招股书承诺,已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263万元)超出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总额(23,872万元)的391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承诺投资内容进行对照如下:

      

      4)各募集资金项目在本报告期属于投入期,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2、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3、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方式、地点的情况。

      4、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5、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6、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其他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07-00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8次会议于2007年3月2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书面通知,于2007年3月14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伟武主持,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第四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届任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坚持规范运作。公司董事、经理及其高管能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以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健康运行。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规模、净利润稳步增长,给股东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通过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数据是真实的、客观的、准确的。

      公司与大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和违规操作的事项,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和行为。

      2、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经审议,本届监事会提名李伟武、沈功浩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委派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

      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了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有关事项。同意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及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认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水平,提名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津贴符合当前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16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李伟武、沈功浩简历

      1、李伟武,男,51岁,中学学历,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上海市“重点工程个人记功”。曾任象山县市政工程建设公司安全保卫科科长。现任公司工程部经理。1994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持公司股份435,456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股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沈功浩,男,61岁,中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象山县市政工程建设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科长。1994年12月至1995年6月任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科长,1995年6月至1997年7月任公司财务科长,1997年7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经理。1998年至今任公司监事,持有公司股份677,376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股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07-006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鉴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07 年3月14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4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何秀永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茅贞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 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4日

      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茅贞勇,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42岁,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一级项目经理。历任象山县建筑安装实业公司六处队长、象山县市政工程建设公司五处主任。现任公司第五项经部经理。1998年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持有公司股份435,456股,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股东,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07-00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07年4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 开始,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第四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第四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聘请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8、审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 年3月30日下午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4、登记时间:2007年4月2日(星期一)9:00~17:00。

      5、登记地点及通讯地址:

      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110室 投资证券部    邮编:200235

      联系电话及传真:021-54976008 联系人:陈洁、吴谷华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投资证券部。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07-008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于2007年3月14日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决定对下属控股子公司(包括宁波宏润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上海宏加新型建筑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宏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每次不超过3亿元总额不超过4.2亿元银行贷款担保。上述所有担保有效期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其中,为宁波宏润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的担保;为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为上海宏加新型建筑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担保;为上海宏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3亿元的担保。

      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50万元,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06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1%。

      该笔担保为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宁波宏润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17日,注册资本125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0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4%。注册地址是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路216号。经营范围为环保设备、通用机械、园林机械的生产加工;环保设备、园林机械的批发、零售。截止2006年12月31日,宁波宏润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33,629,941.65元,资产负债率55.88%,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420,499.35元。

      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3298.8万元,其中公司出资2309.5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01%。注册地址是上海市徐汇区长桥路100号。经营范围为混凝土及制品生产销售。截止2006年12月31日,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总资产168,692,844.51元,资产负债率61.02%,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3,276,785.97元。

      上海宏加新型建筑结构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24日,注册资本:美元6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3424.4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注册地址是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渔洋浜村DJ-04-019号地块。经营范围为设计、生产、安装与维护木结构房屋,设计、组装、安装小型中央空调系统,研究、开发与生产新型建筑材料。该公司2006年末开始正式经营,期末应交税金余额为负数致使负债总额为负数,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资产39,743,634.63元,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8,382,260.23元。

      上海宏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19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是公司与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润仁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项目公司,主要投资建设上海闵行配套房和中低价房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8亿元。注册地址是上海市闵行区颛建路61号5幢3023室。目前该公司尚未开展业务,无负债。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的签署

      同意公司在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额度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为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2005年修订)、《证券法》(2005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此次担保已履行充分的审批决策程序。为控股子公司宁波宏润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上海宏加新型建筑结构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宏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350万元,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1%。该笔担保为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宏达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15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