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银行。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7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常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 不适用
7.4.4 其他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2006年8月与南京德政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顺为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南京欣网视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通信工程服务业务。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300万元,占65%。详细情况见2006年8月4日《上海证券报》。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为了更好地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已出具不竞争承诺;报告期内,本公司发起人股东没有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江苏国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的江苏省电子商务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下称“CA公司”)19%的股权,作价人民币684万元转让给江苏国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CA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全省电子商务证书的申请、审核、签发、发布、查询、更新和审计管理,本公司持有CA公司19%的股权。CA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情况一直不乐观,为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CA公司19%的股权,作价人民币684万元转让给江苏国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股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8 监事会报告
通过对公司会计报表的审核,对公司生产经营运作情况、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公司董事会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履行义务。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决议等决策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内部控制制度完整、合理、有效,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报告期内,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及有关业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均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放弃大客户管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将原定投入此项目的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南京广电风尚传媒有限公司39%的股权,剩余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其他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重大收购、出售资产,吸收合并等事项。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于2006年8月与南京德政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顺为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南京欣网视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300万元,占65%。详细情况见2006年8月4日《上海证券报》。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本公司2006年度财务报告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汤加全、陈飞签字并盖章,出具了天衡审字(2007)410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9.2 公司财务报表(见附表)
9.3 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化。
9.4 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了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注1] 2006年1月19日,公司与江苏东方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江苏天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恒软科技有限公司、马晓军共同出资成立了南京欣网视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本公司出资30万元,占30%,江苏东方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出资20万元,占20%。
[注2] 2006年8月9日,公司与南京德政投资有限公司、南京顺为广告传播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南京欣网视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300万元,占65%。
[注3] 2006年9月15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天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和南京欣网视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于共同出资成立了南京欣网视讯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其中江苏天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出资85万元,占85%;南京欣网视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出资15万元,占15%。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关于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
审阅报告
天衡专字(2007)64号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贵公司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此外,我们提醒差异调节表的使用者注意,如后附差异调节表重要提示所述: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后附差异调节表附注为本差异调节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张良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郑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波
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良
2007年3月16日
资 产 负 债 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波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波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度
编制单位: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表补充资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波
现 金 流 量 表
2006年度
编制单位: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波
现 金 流 量 表 ( 续 )
2006年度
编制单位: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力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波
合并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2006年度
编制单位:南京欣网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