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征电器:高管炒股系家人行为
2007年03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违规获利逾48000元已全部被收缴
□本报记者 岳敬飞
本报昨日报道的“长征电器高管公然挑战法律”一事,今日有了下文。长征电器的公告称,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副总经理周联俊、周作安和谢志军未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股票账户,存在家人用其账户违规买卖长征电器股票的行为。
长征电器披露的公告显示,2007年3月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监管工作函。公司立即要求所有高管人员对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3月8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副总经理周联俊、周作安和谢志军未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股票账户,存在家人用其账户违规买卖长征电器股票的行为。周联俊账户违规买卖长征电器3027股获利478.81元;周作安账户违规买卖长征电器25400股获利47940元;谢志军账户违规买卖长征电器1000股亏损50元。
长征电器称,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违规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副总经理周联俊和周作安违规交易所得478.81元和47940元收归公司(2007年3月12日已全部上缴到公司财务),并将上述高管持股变动情况于2007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市公司诚信专区进行了公开披露。
此外,长征电器今日还公告称,截至2007年3月14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北海分行的4644万股公司股权已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其中普通股99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限售流通股3651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