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是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一个亮点。见诸媒体的相关评论,无不赞誉其“实”。
这个“实”,不仅表现为措施“实在”:合理调整和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落实小时最低工作标准,加强企业分配调控和指导,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机制,等等,容不得半点马虎。还表现为温总理点出了这一系列措施的“实质”,亦即“调整投资和消费的关系,坚持扩大内需方针”。真可谓既“脚踏实地”又“高屋建瓴”。
由此想开去,便觉其意义不同凡响。众所周知,在现代经济学有关“竞争”的研究中,人们不但发现竞争有“恶性竞争”与“良性竞争”之分,还发现竞争有“竞优”与“竞次”之别。所谓“竞优”,是指加大经济活动中的科技、教育投入,在增加劳动者福利的情况下,提高经济活动的生产率,而另外一种相反的办法则是,以剥夺劳动者的各种劳动保障、人为压低他们的工资、放任自然环境的损害为代价,从而赢得竞争中的价格优势。后一种办法被形象地称之为竞次,即“打到底线的竞争”。在竞次的游戏中,比的不是谁更优秀,谁投入了更多的科技,更多的教育,而是比谁更次,更糟糕、更能够苛待劳动者,更能够容忍对环境的破坏,一句话,是比谁更有能力向文明的底线退化。以竞次手段所获得的所谓竞争力,其内里是一个向道德野蛮状态的复归。这种“打到底线的竞争”,显然与我们党倡导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背道而驰。
劳动力是有价值的。按照马克思的说法,劳动力的价值,就是维持劳动力所有者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以及劳动力的补充者即劳动者子女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过去,我们这儿经常自鸣得意的“价廉物美”,其实是大可商榷的。曾经说知识分子“价廉物美”,结果引来了“英年早逝”;现在又说劳动力的“价廉物美”,到头来也出现了种种负面效应。归根到底,人力作为一个民族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实际上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根本。倘若将人力资源打压至简单再生产的底线,就像一个工厂不提折旧费用一样荒谬。它纵然可以创造短期超常的产出,但决不可能成为最后的赢家。一个严酷的事实是,现在我们虽然有超低的劳动力价格,但如果考虑生产率因素,在劳动力密集型制成品方面,创造同样多的制造业增加值,美国的劳动力成本仅仅相当于我们的 1.3 倍,日本相当于我们的1.2 倍。而如果与韩国比较,我们的劳动力成本甚至比韩国还高 20% 。这意味着,我们用相当于美、日将近1/25 的微薄工资,换来的仅仅是非常微弱的劳动成本优势。而这个优势又随时可能被其他因素所抵消。从这个意义上说,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决计不是多发几个子儿。它关系到我们与人家竞争的平台和后劲。
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劳工工资增长,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一方面可以刺激内需,使内需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强大而持久的力量,从而避免内需不畅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实现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是可以实现经济增长成果的公开分配,缓解日益严重的贫富悬殊差异和因此累积的社会矛盾。世界银行最近发表了一份报告,认为造成中国消费长期低迷的症结不是老百姓热衷储蓄“不愿花钱”,而是工资水平跟不上经济发展速度。该报告显示,对中国而言,把工资水平作为衡量居民收入的指标,其在经济指标中的比重呈现持续下降态势,已经从9年前的53%下降到去年的41.4%,远远低于美国57%的水平。 另有研究文章称,和印度相比,我国的工资增长速度远低于GDP的增长速度,工资在GDP中的比例呈明显的下降趋势:1980年时为17.1%,1998年时为11.7%,到2003年的时候下降到12%。最近几年,始终在12%处徘徊,没有达到13%。这些数据警示我们,再也不要搞“打到底线的竞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