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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3月15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举行,应到会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独立董事周振华先生、吴梅琴女士均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刘杰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勇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财务决算及2007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按中国会计准则(合并报表)为69,416,422.08元(按国际会计准则为62,174,468.1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079,716.57元,加其他转入1,083,136.10元,可供分配的利润81,579,274.75元,减去母公司和子公司按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277,476.03元,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合并报表)1,178,467.84元,提取储备基金373,594.99元,提取企业发展基金373,594.9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5,376,140.90元,未分配利润为65,376,140.90元。
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有关利润分配的孰低原则,鉴于本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合并报表达75.18%),以及本公司产业整合需要,故本年度拟不作现金及红股分配。未分配利润65,376,140.90元结转至2007年度。本年度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按国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续聘香港浩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按国际会计准则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自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2006年度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6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68万元、香港浩华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07年度银行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银行要求,上述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由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期限至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07年度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的议案
根据银行要求上述融资担保额度由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期限至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
上述融资担保额度由董事会决议通过,期限至200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
公司2007年度的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人民币33160万元、美元700万元。
上述1-8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有关股东大会事宜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7 日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600822 编号:临:2007-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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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3月15日下午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乾浩先生主持。
一、会议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谨慎审核,认为:
1、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06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听取了公司“2006年度行政工作报告与2007年度行政工作打算”,审议了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关于“公司200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06年年度财务决算、2007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0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06年度审计费用;公司2007年度银行融资授信额度;公司2007年度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适时处置公司所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等议案。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1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