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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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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报告摘要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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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2007年03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2007-005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吉炭”)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3月15日在北京中钢国际广场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9名,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勇智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671.45万元,上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36,953.86万元,扣除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305.85万元。公司本年度不作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7年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咨询服务等相关业务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李勇智、王文军、陈华、吴永胜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见中钢吉炭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关联董事李勇智、王文军、陈华、吴永胜回避表决;

      截至2006年底,中钢吉炭原控股股东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全部清偿了对中钢吉炭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没有发生新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现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没有发生对中钢吉炭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公司经营范围进行修改。

      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炭素及石墨制品的研制、开发、加工、生产、技术服务。

      现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炭素及石墨制品的研制、开发、加工、生产、国内外营销、技术服务、技术加工;工业炉窑、设计、施工、维修;汽车运输、维修;机械电气的设计、制造、维修;计算机软件开发、维护;铁路运输;房屋构筑物维修;物资贸易;承包境内外炭素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钢吉炭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钢吉炭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钢吉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技术改造的议案;

      为有效调整公司产品结构,稳固公司优势,中钢吉炭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扩大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规模。预计于2007年3月份开始建设,项目建设期18个月,投产后可新增销售收入合计为24,948万元,新增利润3,643万元。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阴极炭块项目装备改造的议案;

      为顺应国内外电解铝行业的发展需求,中钢吉炭计划投资4千万元,新建一条炭块加工自动线。预计于2007年3月份开始建设,项目建设期12个月,正常投产后,预计新增销售收入3350万元,新增利润833万元。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的议案;

      经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6年净利润671.4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68.53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同意中钢吉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特别处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07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中钢吉炭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钢吉炭独立董事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作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以上2、3、4、5、6、8、9、10、11项议案需经中钢吉炭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2007-006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7年3月15日在北京中钢国际广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 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6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前,对参与公司200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06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二项议案需经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 000928    证券简称:*ST吉炭 公告编号:2007-007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中钢炉料公司

      公司控股母公司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建生;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46号;注册资本:6,000万元;经营范围:钢材及制品、生铁、有色金属原材料及制品(不含金、银)、化工原料、橡胶及制品、塑料及制品、木材、水泥、石油制品、石油沥青、煤炭的供应(只限供应直属、直供企业和单位)和计划外销售;焦炭、煤炭化工产品、废次钢材、废钢铁、铸铁管、石墨及炭素制品、黑色金属矿石、铁合金、耐火原材料、冶金辅助原料矿石、水渣的供应、销售等。

      2、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母公司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革晨;注册资本:2,600美元;公司注册地址:香港;经营范围:金属及矿批发等。

      3、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李勇智,注册地址:吉林市和平街九号,注册资本:52,854万元,经营范围:炭素及石墨制品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加工、技术服务;机械加工、维修;工业炉窑设计、施工、维修;汽车维修。

      4、上海碳素有限公司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杨光,注册资本:17,841万元,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龙吴路4221号,经营范围:石墨电极、材料石墨、碳末粉类,热交换器,除尘设备及控制系统,汽车货物运输。

      5、吉林市吉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潘宏伟,注册地址:吉林市和平街九号,注册资本:612万元,经营范围:机械加工、铆焊、电气水暖安装、维修、金属铸造、锻造、热处理、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及大修、机械工程设计、咨询,炭素炉窑的设计、安装、制造及维修。

      (二)履约能力分析

      1、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关联方为公司原材料、带料加工、设备维修和劳务服务等,由公司支付货款及劳务费用。

      2、向关联方销售产品:近年来对方能很好地履行合同,有一定的信誉保障。

      (三)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公司与控股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96,6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系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因此,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公司的利益行为。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提供原材料:提供统一采购的原材料,可降低采购成本。

      2、采购产品:中钢炉料公司集中采购,可降低采购成本。

      3、销售产品:有固定的销售渠道和用户,有利于货款的回收。

      4、机械设备维修:公司无专业的机械设备及炉窑检修队伍,可降低成本,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

      公司同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的有关关联交易,是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前提。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的原材料、机械维修、委托加工等是公司生产经营必备的,没有这些关联交易,将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受到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将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07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关联董事李勇智、王文军、陈华、吴永胜回避了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中钢吉炭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合理预计。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了表决;公司管理层经过充分讨论和谨慎决策,是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前提,没有他们提供相关的服务,将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所以,签署关联交易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3.上述关联交易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同中钢炉料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协议》。中钢炉料公司向公司提供原材料,公司向中钢炉料公司销售产品。预计年交易额为47,500万元人民币,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止2007年12月31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2、公司的子公司吉林炭素进出口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同中钢炉料公司签署了《产品购销协议》。吉林炭素进出口公司向中钢炉料公司销售原材料,吉林炭素进出口公司从中钢炉料公司采购产品等。预计年交易额为35,500万元人民币,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止2007年12月31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3、公司的子公司吉林炭素进出口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同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产品购销协议》。吉林炭素进出口公司从中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年交易额为8,500万元人民币,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止2007年12月31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4、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同吉林市吉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维修服务协议》。负责本公司的机械设备、炭素工业炉窑、土建等设备、厂房的大修、中修、技改和新建项目,公司向其提供原材料。预计年交易额4,700万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五年。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5、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同上海碳素有限公司签署了《产品购销协议》。公司为其供应产品,购入其半成品,以满足公司生产和销售的需要。预计年交易额200万元,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止2007年12月31日。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6、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同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能源及原材料购销协议》。公司向其供应水、电、汽、原材料等。预计年交易额200万元,每月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协议有效期三年。定价原则:参照市场合理价格。

      七、其他相关说明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 *ST吉炭 公告编号:2007-009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4月10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吉林市和平街九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至2007年4月3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上述股东的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名称:

      1、审议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关于续聘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7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年度审议费用的报告

      6、审议关于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报告

      7、审议关于修订《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增项)

      8、审议关于修订《中钢吉炭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中钢吉炭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中钢吉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的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吉林市和平街9号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出席者需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加会议。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辛 放 陈盛昱        联系电话:0432-2749800

      联系传真:0432-2749375         联系地址:吉林市和平街九号

      邮政编码:132002

      2.会议费用:会议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权限: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