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机构热议新税法
2007年03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张若斌
将给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带来同等税收待遇的企业所得税法16日上午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获得高票通过。对此,德勤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新税法将取代现有的税收双轨制,改变现时由于税收优惠和成本扣减限制的不同所导致的内资及外资企业实际税率相差较大的情况。
德勤大中华地区税务主管谢英峰表示:“在新税法下,海内外的投资者需要重新评估他们的中国业务策略和计划。对于外资企业,失去广泛享有的税收减免及低税率的优惠政策,将促使他们重新考虑其业务模式、投资结构、投资地点选择及融资策略并作出相应调整。外资企业及外国投资者需要制定出相关策略,通过国际税收规划来增加全球税务利益,在规划中应更多地考虑国际通行的税项规划工具。由于区域性税收优惠将被取消,投资者的经营策略将转变为关注投资所在地的自然资源、本地市场环境及人才储备等。”
摩根大通中国证券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兼主席李晶(Jing Ulrich)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两税合一”后,中国的银行业将受益明显。根据新的税法,外资企业将不再享有比内资企业低十几个百分点的优惠税率,与内资企业一样要缴纳统一的所得税。李晶指出,目前银行付的税占税前利润近 50%,其中企业所得税率33%,营业税率5%。预计税制改革将成为促进银行盈利增长的一大利好因素,摩根大通估计,实际税率每下调1%,银行的公允值将上升约3%,而营业税每下调1%,银行的公允值将上升7%,同时对银行的盈利大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