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07年3月15日上午8:30召开了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于来玉董事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特委托赵民董事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谢良贵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2006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2,196.89万元,上年度转入的未分配利润为8,069.2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0.29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855.81万元。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731.51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9,124.30万元。2006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认为:此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由于军品许可证不能转让,公司提供的军工产品仍需通过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七0六所(以下简称:七0六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0四所(以下简称:二0四所) (两所已经合并管理)交付最终用户和武器系统总承制单位,因此每年将产生一定产品数量的关联交易。预计2007年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4500万元人民币。
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事项客观真实、公允、公正,该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议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改费用开支的预案。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因公司环保转运站业务经营需要,需在公司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增加有关零售汽车(不含小轿车)内容,特申请对章程作如下修改:
原条款“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为:“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零售汽车(不含小轿车);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同意推荐:谢良贵先生、全春来先生、赵民先生、李振明先生、陈亚军先生、吕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同意推荐:徐心德先生、邢星先生、魏素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航天数控系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航天数控系统有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07-003)。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为北京航天数控系统有限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07-003)。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经营需要,降低财务成本,简便操作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路支行申请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综合授信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押汇,及有关保理业务等。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经营需要,降低财务成本,简便操作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综合授信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押汇,及有关保理业务等。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拟继续聘任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07年度专业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七年。2006年报审计支付给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39万元。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07年4月9日上午9:00在公司七层会议室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北京航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5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谢良贵:男,43岁,工学博士,研究员。1986年5月至2003年1月在航空航天部二院23所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研究室主任、副所长、所长。2002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副院长,2003年12月至今,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总经理助理,二院院长、党委书记。
1993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996年被评为中央国家机关优秀青年,同年被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评为“有突出贡献专家”,1997年被国家人事部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004年被国资委授予中央企业十大杰出青年、1996年被中国电子学会无线电定位专业委员会授予“申仲义奖”。现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雷达探测专家组副组长、中国电子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宇航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宇航学会无人机与飞行器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电子学会无线电定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曾获国家和部级科技进步奖4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论文30余篇。
全春来:男,48岁,硕士,研究员。1988年分配到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3所工作,1991年至2001年10月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3所研究室主任、副所长,2001年10月至2004年12月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706所、204所所长。现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副院长、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
赵民:男,40岁,本科,高级工程师,1990年毕业后分配到航天工业总公司二院二部,历任二部科技处副处长、二部副总经济师、二部副主任,现任公司总经理。
陈亚军: 男,44岁,硕士,研究员,现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06所所长,研究员。荣获国防科技工业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荣获国家政府特殊津贴。任中国电工学会可靠性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宇航学会理事。
吕英:男,44岁,硕士,研究员。2004年4月任本公司计算机分公司总经理,1989年至1998年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706所研究室主任,1998年至2002年任航天科工集团二院706所、204所研究室主任、计划发展处处长,2002年至2004年任706所、204所副所长,2004年12月至今任706所、204所所长。
李振明:男,38岁,博士,研究员,1994年4月起参加工作,1997年5月起任长城工业总公司计划部规划计划处副处长(主持工作),1998年5月至2001年9月任处长,2001年10月至2006年3月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资产运营部资产运行处处长,2006年3月至今任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资产运营部副部长。兼任国务院关税委专家咨询委员,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理事,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学院经济学教授。航天科工山西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山西航天机电技术研究所所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徐心德:男,67岁,大学学历。1959年8月参军,1960年10月入党。1959年8月-1962年2月在某航校学习,1962年2月-1967年10月为某飞行部队飞行员,1967年10月至今,在空军司令部工作。曾任参谋、副处长、处长、副部长(副师),部长(正师),参谋长助理(副军),副参谋长(正军)。1993年7月,授予少将。2001年1月退休。
邢星;男;56岁,双学位,经济法商法副教授,执业律师。曾从事企业管理工作,在人民法院担任五年陪审员,至今律师执业已有十年。自1985年以来任首都师范大学教师,担任经济法、商法课程教学科研和研究生导师工作。自1988年出版包括专著市场主体法学等多部学术著作,在法制日报头版发表相关理论文章。承担律师工作后,承办多宗重大公司权益法律事务和诉讼案件,同时兼任法律顾问等项工作。
魏素艳:女,55岁,硕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1984年至今在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任教,现任北京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学科带头人和责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兵工财会”编审。主要教授会计理论、会计学、财务分析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会计理论与方法、财务分析、企业价值管理等。
股票代码:600855 股票简称:航天长峰 编号: 2007-002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由于军品许可证不能转让,公司提供的军工产品仍需通过公司股东单位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七0六所(以下简称:七0六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0四所(以下简称:二0四所) (两所已经合并管理)交付最终用户和武器系统总承制单位,因此每年将产生一定产品数量的关联交易。
预计2007年将发生关联交易约4500万元人民币。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
1、二0四所
法定代表人:吕英
主营业务: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民航多媒体机票查询系统等的开发和研究,可提供PDM产品数据管理和承办管理软件以及电子称重仪表、电脑刺绣控制系统等系列产品。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1号39号楼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股东
2、七0六所
法定代表人:吕英
主营业务:酸度计、民航、火车等售票和货运代理服务业务、IC卡智能读写设备、电子元器件测试与筛选等计算机应用业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1号西工业区96号楼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的股东
3、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为4500万元人民币。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合同价格是根据财政部和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有关审价规定和流程确定的。以此为依据,公司与七0六所、二0四所签订协议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股东单位七0六所、二0四所的资产及相应的科研生产能力已通过资产置换进入我公司,公司承担了军品项目的科研生产任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确保各方的市场经营持续稳定运行而进行的。
上述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定价原则执行,航天长峰与关联方的委托加工合同是以同责同权平移方式转移的,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与上年相比,上述关联交易价格无明显波动,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具有独立的供、产、销系统,在充分利用七0六所、二0四所现有资源的同时,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能够有效地控制公司的市场经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审议程序
2007年3月15日,经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徐心德先生、邢星先生、魏素艳女士审查了本次关联交易情况,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六届三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5日
股票代码:600855 股票简称:航天长峰 编号: 2007-003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为北京航天数控系统有限公司、
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航天数控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控公司”)、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公司”)
● 鉴于目前数控公司、科威公司的经营现金流情况,根据数控公司、科威公司的申请,由我公司为数控公司提供2500万元额度的担保,为科威公司提供2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数控公司、科威公司可在一年内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申请贷款,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反担保方:数控公司、科威公司
反担保方式:数控公司、科威公司各以其所拥有的全部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财产作为提供反担保的资产,我公司在履行担保责任时,有权以数控公司、科威公司相应价值的资产作为抵押,并在承受连带保证的经济损失时对抵押物变现进行抵偿。
●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对数控公司担保累计数量为2300万元,对科威公司担保累计数量为0万元。
● 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数控公司、科威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需增加银行贷款,以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足。鉴于数控公司和科威公司的资产规模和偿债能力,提请由本公司为数控公司提供2500万元额度的担保,为科威公司提供2000万元额度的担保,数控公司、科威公司可在一年内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银行申请贷款,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北京航天数控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0号,法定代表人:全春来。公司主要从事机床数控系统、仪器仪表、电器机械、电子产品、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销售等。本公司持股比例95.95%,2006年末资产总额为7013.28万元,负债总额为3370.9万元,净资产为3493.65万元,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9.43万元。被担保人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北京长峰科威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1号航天数控大楼201、202室,法定代表人:赵民。该公司以推动军转民技术产业的发展、加强原863技术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为宗旨,主要从事光电探测系统等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公司持股比例95.16%,2006年末资产总额为11642.35万元,负债总额为966.84万元,净资产为11052.86万元,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958.7万元。被担保人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项担保议案符合中国证监会2005(120)号文件精神,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充分揭示,同意此项担保议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23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5日
股票代码:600855 股票简称:航天长峰 编号:2007-004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7年4月9日召开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4月9日上午9:00开始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51号航天数控大楼七层会议室
二、会议召集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公司2007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6、审议公司200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9、审议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出席人员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至2007年4月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4月6日;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数控大楼806室;
4、登记时间:2007年4月7-8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5、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07年4月8日下午5:00以前收到为准。
六、联系地址:北京市142信箱39分箱,邮政编码:100854
七、联系人姓名:冯水盈
联系电话:010-68386000-242
传真:010-88219811
八、其它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者交通、住宿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5日
附件一:股东大会回执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
致: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拟亲自/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07年4月9日上午9时整在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数控大楼七层会议室举行的贵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
日期:2007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注:选赞成,请打“√”;选反对,请打“×”;选弃权,请打“○”;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 股,(大写):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受托日期:2007年 月 日
股票代码:600855 股票简称:航天长峰 编号:2007-005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3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07年3月15日下午1:00在公司八层会议室召开四届十一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李晨阳监事长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委托杜若信监事代表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杜若信监事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 0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报告,并出具了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0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因此,我们认为公司2006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 0票弃权,0 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 0票弃权,0 票反对。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推荐李东峰先生、刘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顾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五日
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东峰: 男,1972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
工作经历:
1994年8月---1997年5月,207所财务处助理会计师
1997年5月---2001年10月,207所财务副处长,处长
2001年10月---2002年3月,二院计划财务部财务处副处长
2002年3月---2002年12月,二院计划财务部,总装调部财务处主任
2002年12月---2004年9月,二院财务部综合财务一处处长
2004年9月—至今,二院财务部副部长
2006年4月—至今,兼任长峰集团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刘伟:男,1957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高级工程师
工作经历:
1975年前 在长春一汽子弟学校学习
1975年---1977年 在吉林省农安县插队
1978年---1982年 大连铁道学院机械系铸造专业本科毕业
1982年---1988年 北京二七机车车辆厂助理工程师
1988年---1993年 中汽咨询公司工程师
1993年-至今 中汽投资开发公司项目管理部副经理
2006年4月-至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顾华:女,1959年出生,大专,经济管理专业;1981年8月至1998年
8月就职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科技部、计划部、民品部,先
后任副处长、处长;1998年9月至2001年9月就职于长峰集团
企管部任副部长;2001年10月至今就职于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06所 现就提名 魏素艳 女士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 、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 、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06所
(盖章)
2007年3月10日于北京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 现就提名 徐心德 先生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 、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 、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长峰科技工业集团公司
(盖章)
2007年3月10日于北京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04所 现就提名 邢星 先生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 、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 、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04所
(盖章)
2007年3月10日于北京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徐心德,作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徐心德
2007年3月15日于北京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邢星,作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邢星
2007年3月15日于北京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魏素艳,作为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魏素艳
2007年3月15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