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3月16日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年3月16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延安南路5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新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0人,代表股份236,396,050股,占公司总股本427,019,416股的55.36%。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139772561股,占公司总股本427,019,416股的32.73%;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37人,代表股份96,623,489股,占公司总股本427,019,416股的22.6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5个议案。方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特变电工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投票表决结果 单位:股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5个议案同意票均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上述议案均获通过。
四、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二OO七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杨有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召开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