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根据有关规定,声明如下:
一、股票交易异常变动的具体情况:本公司股票在连续三个交易日中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
二、公司经书面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开发区德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后获悉:
1、该公司已向本公司监事会来函,要求监事会提议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将尽快研究该事项。
2、该公司声明:
1)该公司依法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享有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合法资格和权利。
2)在控制权变动的过渡期内,德源公司有权了解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列席经营管理会议、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
3)如上市公司董/监事会不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德源公司将自行召集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4)对于拖延、干扰德源公司行使股东权利,或者非法处分上市资产、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权益的个人、单位或机构,德源公司保留追究责任人的权利。
3、该公司未对是否存在影响股价变动的敏感事项进行书面说明。
三、本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
四、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相关公告以公司披露为准。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ST春花 公告编号:临2007-015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收到以兰宝石作为协和健康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和健康”)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起诉状》,在该起诉状中称:“2006年11月5日,浙江巨鹰集团与协和健康签订《借款协议》,约定浙江巨鹰集团出借人民币32,585,745.44元给协和健康作为清欠专项资金。协议签订后,协和健康将全部款项汇至本公司。但协和健康已从其他处购得资产清偿了《借款协议》中所指应清欠债权。协和健康要求本公司将上述款项归还原告,但本公司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
同时,本公司还收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该通知书称天津市高院已经受理协和健康起诉本公司财产权属纠纷一案,要求公司履行诉讼义务。目前,本公司存放专项清欠资金的银行帐户已被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冻结。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望春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