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鸿基公告抖出信息披露违规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岳敬飞
一则隐藏起来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由深鸿基在今日的澄清公告中抖出。
深鸿基今日的公告,对一则近两个月前的部分财经网站发表的“深鸿基持股收益惊人”的文章进行了澄清。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实际持有其他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募集法人股)共5家:深能源91.48万股,中粮地产711.56万股,S*ST 东泰66.41万股,S*ST 华塑82.50万股,高斯达(已退市)210万股;代持其他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募集法人股)共6家:深能源213.44万股,中粮地产247.5万股,S*ST东泰40.71万股,鄂武商A 196.32万股,皖能电力500万股,ST昆百大250万股。
然后,深鸿基董事局称:“上述代持股份,公司未在以前年度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但遗憾的是,深鸿基董事局在公告中并未就披露违规对投资者有任何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