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首先,对于原始证明,您和证券公司应该各有一份。但是,证券公司是否有义务提供这个资料需要视情况而定。
其次,您要办理变更账户手续,需要通过证券公司向登记公司申请。
再次,由于原始资料的缺失,不能证明您是该账户的合法所有人。从保护投资人的角度看,不能变更账户名称。如果您现在有目前账户的代理人身份,并且授权全面的话,可以考虑重新申办账户,并通过代理,将资金逐渐转移至新账户。
问:1997年委托证券公司的员工朋友代理股票买卖,后来我出国,十年来一直未过问该股票账户,今年发现账户消失,该怎么办?
专家:这要看当时是以什么形式委托的,以及委托的权限,如果仅仅是委托股票买卖,那么代理人明显地超出其权限,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证券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关键是提款权、股东账户的处理权是否在委托权限之内。
问:我在2005年买了青城山股份,当时说1年后在美国上市,但到目前为止迟迟没有动静。当时的股票中介公司也人去楼空,我去公安局报过案,但也处在搁置的状态;我同时买的还有亚联电信网络、蓝海风股份,但在2006年6月开始联系不到对方公司的工作人员,怎么办?家里人还不知道,我也不想让他们知道。
专家:按照目前的规定,只能到公安机关报案,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对此类案件的民事诉讼开口子。
问:S延边路(000776)自去年10月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停止交易至今已有近5个月,已严重侵犯了我们投资者的权益,目前股指已处高位,股票风险正在积聚,而控制和减小风险的有效方法在于它的流动性,这么长时间不能交易,类似的股票还有不少,交易所应认真考虑此种情况,出台可行的方法维护投资者、交易者的正常权益,维护证券交易市场的正常交易。
专家:股票的停复牌应该依法进行。当然,如果某些停牌影响到投资者的交易,这将为相关制度的改进提供新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