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前两月
保费收入430亿元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陈建军
中国人寿今天刊登公告说,公司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之未经审核累计保费收入约为430亿元,上述累计保费收入资料未经审核。
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中国财政部新颁布的中国公认《企业会计准则》,该会计准则规定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公司绝大多数保险产品都属于保险合同,确认为保费收入。中国公认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