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余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编余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不断深化和完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也进入到我们的视野之中。那么,如何才能找到一个适合于目前我国国情的改革方向和原则呢?
业内专家金三林在分析了目前影响我国资源价格形成机制的六大因素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三大改革原则。在总体上讲,就是要坚持市场化改革原则,然后再将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及加强节约意识,以及注重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问题相互联系起来考虑。
确实,市场化改革原则是我们必须首先坚持的一项原则。因为,目前资源的现货市场价格及期货价格已成为石油等诸多资源价格制定的主要影响因素,经济全球化也使得资源价格的定价呈现国际化和市场化特征,政府管制的定价模式已难以奏效。在这种情况下,遵循市场化的资源价格改革原则是大势所趋。问题是我们如何在资源价格的国际定价权中争取到话语权而已。
但是,由于目前我国仍属于一个发展中国家,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及相关的社会保障措施仍不完善等因素表明,资源价格完全由市场来定价暂时不可能是一种最优选择。因而,目前政府在其中的主导作用仍不能丧失。否则,极有可能会对民生及国家经济安全等重大问题产生不利的影响。
这就是渐进性经济改革给我们提出的一个现实问题。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对资源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改革,恰恰相反,我们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如何寻找到一个次优选择。也就是说,如何在资源价格趋向市场化定价改革过程的同时,也能够按社会、经济和伦理等原则来充分发挥国家定价的导向作用。
———亚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