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和变更股票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2003 年和2004 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5 年7 月1 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006年,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05 年财务报告显示净利润为正值,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3.2.8和13.3.1 条的相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ST古井A”和“*ST古井B”自2006 年5月16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分别由“*ST古井A”和“*ST古井B”改为“ST古井A”和“ST古井B”,公司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股票代码不变。
2007年3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了2006年年度报告。经境内审计机构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为177,549,232.63元,净利润为13,151,037.4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10,509,140.89元,股东权益为821,434,915.19元;经境外审计机构德豪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6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为177,549,000元,净利润为14,271,000元,股东权益为822,523,000元,且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以上审计结果表明我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的《上市规则》13.3.1条第(三)项所述情形已经消除,根据《上市规则》13.3.7条规定,公司董事会向交易所提出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ST古井A”和“ST古井B”自2007年3月21日起撤销其他特别处理,并变更股票简称,具体如下:
一、公司A股股票简称由“ST古井A”变更为“古井贡酒”,B股股票简称由 “ST古井B”变更为“古井贡B”;
二、公司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股票代码不变。
由于控股股东安徽古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古井集团”)国有产权转让仍处于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期间,因此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具体复牌时间将根据古井集团产权转让的进展情况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