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3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时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3月18日----2007年3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3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3月18日15:00至2007年3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三楼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西路2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小兰董事长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年3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109人、代表股份101460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6.8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9701113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4.8%。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7011131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0股。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9人,代表股份4449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545%
4、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分项表决)
(1)发行股票种类和每股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含5000万股),在该上限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募集资金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募集资金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授权董事会在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五、前十名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情况及投票情况:
六、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李志宏 李欲晓
3、结论性意见:本律师认为,贵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