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3月3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于2007年3月19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董事长胡联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51人,代表股份131146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37人,代表股份126672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1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114人,代表股份44742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公司董事长胡联奎、副董事长王维航、董事李曼俊、刘建柱,执行董事苏纲、刘燕京,独立董事叶佛容、蓝伯雄,监事卢孝威、欧阳莉辉、刘亚玲,董事会秘书胡家飞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合法地、有效地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3105549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93%;反对2491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弃权6634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5%。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30798135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73%;反对134548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10%;弃权21406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17%。
3、《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30790187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73%;反对2441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弃权33215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25%。
4、《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3073799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69%;反对2341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弃权38534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29%。
5、《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3080359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74%;反对2561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弃权31754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24%。
6、《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30654897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62%;反对2341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弃权46844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36%。
7、《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30798135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73%;反对2441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弃权32420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25%。
8、《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发行股份的禁售期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3078969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73%;反对2341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弃权33364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25%。
9、《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3078609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72%;反对2341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弃权33724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26%。
10、《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新老股东共享本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30645397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62%;反对3281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3%;弃权468540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35%。
1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30783435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72%;反对2341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弃权33990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26%。
1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3079409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73%;反对2341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弃权32924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25%。
1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3077969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72%;反对2561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弃权34144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26%。
14、《董事会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2006年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所代表的股份为130777491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 99.72%;反对23412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02%;弃权345846股,占出席股东代表股份的0.26%。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李妍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