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嵘
昨日是新《期货交易管理条例》颁布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市场人士认为,《条例》的推出将打开期货公司的市场空间,使得期货公司之间的竞争将演变成异质服务之间的竞争,通道收入只是很少的一块。期货公司的 “手续费收入”将演变为“服务费收入”。很多期货公司负责人都表示,《条例》将把期货公司从单纯的“手续费收入”时代引入“服务费收入”时代。
国泰君安期货筹备组负责人何晓斌认为,金融期货经纪业务、境外期货代理、期货投资咨询等业务既为期货公司提供了施展才华的广阔新天地,也对期货公司的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上海中期的风控部负责人于毅然则认为,《条例》的推出将来可能从三方面给期货公司带来收益:一是金融期货的推出将壮大期货市场;二是全面结算会员的出现增加了结算收入;三是境外期货经纪业务的利润。但这些收入的获得方式已经不再可能像过去那样:期货公司只是一个跑道,仅仅从中收取手续费。在增加这些业务的同时,其实也增加了更多的竞争对手。
于毅然认为,金融期货的推出,引入了IB商,证券公司纷纷控股期货公司,利用网点优势展开竞争,这让其他类期货公司深感金融期货的“手续费”肥肉并不那么容易尝到;全面结算会员也不是只有期货公司能当,银行也可以特别结算会员的身份同期货公司争食“结算收入”;而境外期货业务,在国泰君安期货筹备组负责人何晓斌看来,则将要面临的更大挑战。“这将演变成为金融业开放后的国际混业经营金融寡头的竞争,部分国际公司通过各种途径参股国内期货业的行为,只是国际化竞争的端倪。”
除此以外,新《条例》同时删除了原条例中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期货交易、不得为期货交易融资和提供担保的禁止性规定。“这些资金的放行将会给期货交易注入新的血液。”海富期货副总经理肖海平分析道。
根据新《条例》内容,期货交易所会员、客户可以使用国债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的有价证券冲抵保证金进行期货交易。从表面上看这些新入血液会带给期货公司更多的手续费,但这些有价证券的正确估值以及冲抵的保证金比例等,其实更多体现的是期货公司针对客户的一种风控方面的服务。
何晓斌也分析指出,市场机会后面,还暗藏着潜在的风险与加剧的竞争暗流。“对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表示道,一方面,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指标体系是大势所趋,对期货公司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另一方面,金融期货业务相对于商品期货业务来说可谓新业务、新风险、新客户、新系统、新规模;如果风险控制还是旧思维,一旦风险控制不力,一招出错,满盘皆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