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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房地产协会猛烈炮轰单位自建房“会带来不公平,是开历史的倒车”。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秘书长动情地说:“只有一小部分企业能拥有自建权利,只有一小部分人群能够享受到自建房,那么其他单位的困难职工为什么不能享受到呢?”
在房市中牟利了巨额暴利的既得利益者披上公平的外衣,俨然成了弱势群体的代言人,真是太有才了。对单位自建房的好坏暂且不提,如果严格限制单位自建房将会导致什么结局呢?
其一,继续把所有的人都逼向开发商那里任其宰割,房地产市场的供应渠道依然牢牢掌控在开发商手中,占据强势垄断地位的开发商可以继续通过囤积土地、房源,散布虚假信息等哄抬房价,其对房价的主导权将依然牢不可破,中央调控政策继续被化解。
其二,房价的真实成本将继续被掩盖,开发商通过不对称的信息可以继续肆无忌惮地拉抬房价,掠夺民众,牟取巨额暴利。广州市广钢集团的自建房均价仅2050元/平方米,3月15日的《信息时报》在一篇报道中提到:“事实上(广钢集团的自建房)并不需要每平方米2000多元,只需要缴纳1000元以内建筑成本就可获得住房。”而广州市2月份一手房均价达8134元/平方米!单位自建房与开发商主导的商品房价格之间的巨大差价(即使去掉地价、品质、地理位置等因素差价依然令人瞠目),成为人们衡量房地产开发商暴利的一个标尺。
显然,广州市房地产协会之所以如此尖锐地反对单位自建房,很可能是对自身利益被深深触动的条件反射,目的是保护垄断地位,维护自身利益。
单位自建房是在强化市场化的竞争机制而非倒退。现在最要紧的问题是必须尽快打破开发商的垄断地位,形成包括单位自建房、个人合作建房在内的多渠道的市场供应体系,尽快激活房地产领域的竞争机制,否则,损害的将是更多民众的利益乃至整个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开发商连续哄抬房价所造成的地产泡沫正在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可怕隐患。只有激活房地产市场的竞争,才能真正促使房价理性回归,民众才能逐渐摆脱房价越来越远离他们实际购买能力的忧虑和困扰。
需要强调的是,广州市单位自建房并非福利分房,而是单位自建的经济适用房,这种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为了解决单位困难职工的住房问题。这种做法比目前由政府统一实施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有几大优点:其一,困难职工集中在一个单位,彼此的情况比较了解,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资格的难度更大,也更容易被发现。其二,广州市出台有配套的问责机制和资源平衡配置机制。如广州市市长张广宁所说:“如果单位建的房有100套,但是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只有50户,那对不起,剩下的50套房子政府要用同样的价格收回,然后安排其他的中低收入者住进去。”其三,过去由政府主导的经济适用房常常由于资金不到位,无法真正足量提供,由单位负责建造一部分经济适用房“等于是加快了政府推行经济适用房政策的速度(张广宁语)”。
由于单位自建房可以减少一个城市没有住房的中低收入者的总量,更有利于政府集中精力去解决那些没有自建房条件的单位职工的住房问题。单位自建房还可以有效打破由开发商垄断所导致的供应渠道单一的局面。同时,单位自建房作为一面镜子,开发商垄断信息和掩盖暴利的难度将加大,更有利于房价的理性回归,不仅能够使更多的人买得起房,也能因为房价理性回调对泡沫的挤出而使我国经济以更健康的状况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单位自建房既有政策支持———1998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规定:“可以继续发展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多渠道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也有法律支持———2004年5月13日开始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既然如此,何来开倒车之说?所谓“开历史倒车”的帽子,无非是既得利益集团为维护自身利益所祭出的一面冠冕堂皇的大旗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