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3月20日(周二)上午9:00
4、会议地点:杭州市杨公堤39号金溪山庄二楼会议室
5、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231,084,7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24%。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名,代表股份0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会议审议了:
议案一、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四、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五、200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六、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另: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
四、会议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逐项表决,经表决,六项议案均为同意股份231,084,709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股份同意股份0股,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年度利润分配采取派发现金红利方式。公司以2006年末总股本4340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60元(含税)。
(五)审议通过200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0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刊登在2007年2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六)通过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晓红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华东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07-005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