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不适用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03,201,083.97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7.4.3 2006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增资金占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06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末持股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增减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7.6.2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关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所涉及的2005年年初进口化工原料诈骗案,本报告期内有新的进展。
上海氯碱化工贸易有限公司诉上海子能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子能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子能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子能制药有限公司及自然人1300万元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06)沪高民二(商)终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上海氯碱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6日向一审法院即上海市一中院申请执行(2005)沪一中民四(商)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市一中院已立案执行,案号为(2006)沪一中执第625号。目前仍在执行之中。详情请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上的2006年3月31日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2006年4月26日公司2006年第一季度报告、2006年8月30日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2006年10月31日公司2006年第三季度报告。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9.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200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强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梅女士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强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梅女士
现金流量表
2006年1-12月
编制单位: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强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梅女士
9.3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9.5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1、与上年相比本年新增合并单位3家,原因为:
1)上海氯威塑料有限公司:公司本年度获得90%的股权,从而使其成为子公司而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2)上海氯碱建筑防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系子公司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投资66.66%的子公司。从而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3)上海天原(集团)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系控股子公司,本期将其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2、与上年相比本年没有减少合并单位。
9.6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目前本公司正在评价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或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讲解后,本公司在编制2007年度财务报告时可能对编制“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时所采用相关会计政策或重要认定进行调整,从而可能导致差异调节表中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存在差异。
会计师事务所对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意见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化工公司)新旧会计准则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差异调节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差异调节表是氯碱化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审阅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差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差异调节表相关会计政策和所有重要的认定、了解差异调节表中调节金额的计算过程、阅读差异调节表以考虑是否遵循指明的编制基础以及在必要时实施分析程序,审阅工作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差异调节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
此外,我们提醒差异调节表的使用者关注,如后附差异调节表中重要提示所述:差异调节表中所列报的2007年1月1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与2007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股东权益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强先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军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洪梅女士
董事长:王强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