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州药业
股票代码:6003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名称: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
公司住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20号首层
通讯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头陂赤边肚三巷13号 邮编:510405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7年3月15日
特别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人、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人、本公司:指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
广州药业: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城农信社: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
标的股份:指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通过司法裁定获得的广州药业4667万股限售流通股及广州市白云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通过司法裁定获得的广州药业172万股限售流通股。
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
第一章
一、信息披露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杨润来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20号首层
注册资本:101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4401011304513
组织机构代码:19050487-4
税务登记证:地税 440111190504874
企业类型:集体企业
经营范围: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代理外币储蓄存款;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险箱业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从事同业拆借;办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1989年6月19日至2009年11月24日
公司名称:广州市白云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李泽林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景云路20号
注册资本:545万元
营业执照号码:4401011304521
组织机构代码:19046272-3
税务登记证:地税 440111190462723
企业类型:集体企业
经营范围: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办理个人储蓄业务;代理外币储蓄存款;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险箱业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从事同业拆借;办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1991年8月8日至2011年 8 月 8 日
二、信息披露人的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
1、本公司各股东情况如下:
2、本公司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3、本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情况介绍
杨润来,男,汉族,生于1966年9月,国籍:中国,现任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经营部经理,即法定代表人,杨润来先生长期居住于广州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李泽林,男,汉族,生于1960年7月,国籍:中国,现任法定代表人,李泽林先生长期居住于广州市,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4、信息披露人的关联关系
广州市白云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100%控股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控制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投票权。
5、持股目的
本公司因司法裁定而受让广州药业股权,无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也不存在在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5%股份的情况。
第二章 信息披露人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不持有广州药业的股份,且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广州药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无持有和买卖广州药业流通股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司法裁决及拍卖情况
1、2005年12月6日,上海拍卖行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511万股法人股进行拍卖,第一次以7.70元/股为拍卖保留价进行公开拍卖,但未能成交,其后分别于2005年12月23日、2006年1月9日以6.16元/股、4.93元/股进行公开拍卖,均未能成交,上海拍卖行出具了拍卖流拍报告。
2、2006年5月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穗中法执字第689、736-744、779、780、847号,裁定如下:“将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4667万法人股以4.93元/股过户给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所有;将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22万法人股以4.93元/股过户给广州市新窖农村信用合作社所有;将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48万法人股以4.93元/股过户给广州市新凤农村信用合作社所有;将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902万法人股以4.93元/股过户给广州市黄石农村信用合作社所有;将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2万法人股以4.93元/股过户给广州市黄石农村信用合作社所有。
3、2007年3月1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3月1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司法协助执行通知书,上海证券交易所法律部受理了我公司递交的其他过户所需相关文件,我公司将合法持有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667万股股限售流通股,广州市白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将合法持有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72万股股限售流通股,合计4839万股,分别占广州药业总股本的5.76%和0.21%。
三、在受让标的股份的基础上,本公司没有继续收购或试图控制广州药业其他股份的后续计划,也没有于近期提出广州药业进行利润分配、股份回购、增发配股等方案的任何计划。
第三章 前六个月内买卖广州药业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1、本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广州药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2、本公司主要负责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持有和买卖广州药业流通股股份的情况。
第四章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与广州药业披露的其余九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股权关系,也不是一致行动人。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人不存在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依法要求本公司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五章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穗中法执字第689、736-744、779、780、847号;
3、拍卖流拍报告;
4、过户资料
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本公司。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杨润来
2007年3月15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杨润来
日期:2007年3月15日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减持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州药业
股票代码:600332
信息披露义务人: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广药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杨荣明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
权益书签署日期:2007年3月19日
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药业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广州药业拥有权益。
4.本次信息披露人持股变化的原因: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将所持有广州药业的4667万股、172万股限售流通股过户予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广州市白云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一、信息披露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沙面北街45号
3.法定代表人:杨荣明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770万元
5.注册号码:4401011101832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7.经营范围: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投资。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中西成药、中药材、生物技术产品、医疗器械、制药机械、药用包装材料、保健食品及饮料、卫生材料及与医药整体相关的商品。与医药产品有关的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
8.成立日期:1996年8月7日
9.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广药集团除持有广州药业权益及境内上市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股份)已发行股份约35.37%外,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广药集团目前没有明确计划在未来的12个月内是否增持广州药业股份。
四、权益变动方式
2001年,广药集团以其持有广州药业的部分股份用于白云山股份的债务重组,其中将6,511万股质押给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机构。该等股份于2005年4月11日被冻结。于2005年12月6日、2005年12月23日、2006年1月9日,上海拍卖行有限责任公司受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分别对以上股份进行公开拍卖,但均未能成交。2006年5月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05)穗中法执字第689、736-744、779、780、847号】, 将以上股份过户给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等机构。2006年5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穗中法执字第736-744号】,对以上股份实施继续冻结。2007年3月16日,广药集团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05)穗中法执字第689、736-744、779、780、847号】,根据该裁定书,解除原质押给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广州市白云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合共4839万股的查封,并将以上股份过户给广州市北城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广州市白云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股份过户成功后,广药集团持有广州药业的股份比例将自57.79%减至51.82%。
五、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自公告之日起备置于广州药业法定工作地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六、广州药业表示:公司将积极关注股东权益变化情况,及时敦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息义务披露人(盖章):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杨荣明
日期:2007年3月19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义务披露人(盖章):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杨荣明
日期:2007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