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迪马股份
股票代码:600565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1、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二路三街丰华园D区2-22-4号
办公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23 楼
联系电话:023-89021866
2、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办公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联系电话:0515-8881816
3、重庆市凌羿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21楼
办公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21 楼
联系电话:023-89021874
4、广州和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447号嘉怡苑二座20楼E室
办公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47号嘉怡苑二座20楼E室
联系电话:020-87711842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声 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等相关法规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56号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迪马股份”)拥有权益的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迪马股份拥有的权益。
4、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其一致行动人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淮动力”)、重庆凌羿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凌羿汽配”)、广州和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和腾”)分别将其持有的迪马股份6,000,000股、3,925,168股和1,096,000股,共计11,021,168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
5、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二路三街丰华园D区2-22-4号
办公地: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23层
注册资本:16,000万元
注册号码:5000002500027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民营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用电器、日用百货。
经营期限:永久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东银集团还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上市公司江淮动力48.89%的股份。
2、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公司
住册地:江苏省盐城市环城西路213号
注册资本:56,400万元
注册号码:3200001104141
企业类型和经济性质:民营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尔广
经营范围:内燃机、发电机、电动机、水泵、榨油机、农业机械制造与销售。
经营期限:永久续存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江淮动力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3、重庆市凌羿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莲
注册资金:300万元
注册号:5001082101228
经营范围: 批发、零售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机电产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用电器、日用百货。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凌羿汽配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4、广州和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47号嘉怡苑二座20楼E室
法定代表人:彭启惠
注册资金:300万元
注册号:4401062019277
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用专控商品除外)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广州和腾无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1、东银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迪马股份前股权控制关系
东银集团为迪马股份控股股东,持有迪马股份公司股份6,806.4万股,占其股本总额的42.54%;另外,东银集团受让其控股子公司东原地产持有的迪马股份公司6.85%股权事宜目前正在向中国证券监对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东银集团通过间接控股的子公司江淮动力持有迪马股份公司2,400万股,故东银集团直接和间接共持有公司股份10,302.4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4.39%。
凌羿汽配、广州和腾的部分自然人股东与东银集团实际控制人罗韶宇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故东银集团与江淮动力、凌羿汽配及广州和腾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迪马股份68.5%。
2、东银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迪马股份后股权控制关系
3、最终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
迪马实业的最终控制人是自然人罗韶宇。罗韶宇现持有东银集团75%的股权,其妻赵洁红持有东银集团25%的股份,进而通过东银集团间接持有迪马股份61.611%的股份(98,578,823股)。
4、信息披露义务人东银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
三、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为获取投资收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银集团及一致行动人目前没有计划在未来的12个月内是否增加或减少在迪马股份的权益。
四、权益变动方式
2007年3月20日,迪马股份分别接到江淮动力、凌羿汽配、广州和腾三家股东单位通知:江淮动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凌羿汽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925,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4%;广州和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9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5%。截至2007年3月20日收盘,经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对股份登记情况,上述交易情况属实。
上述三家公司合并减持本公司股份11,021,168股,占公司总股本6.889%。
由于东银集团与江淮动力、凌羿汽配及广州和腾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本公司68.5%的股份。本次公司股份减持为东银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行为,通过本次减持,东银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还持有本公司股份98,578,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11%。
东银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将其持有的迪马股份股权出售的行为未引起迪马股份控制权发生转移;它们不存在未清偿的对迪马股份的负债或者损害迪马股份利益的其他情形。
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东银集团及其法定代表人罗韶宇郑重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所涉及内容均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五、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于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之日起备置于迪马股份法定工作地址,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六、迪马股份表示:公司将积极关注公司股东权益变化情况,及时敦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韶宇
日期: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韶宇
日期:2007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迪马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07-17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公司于2007年3月20日分别接到江苏江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淮动力”)、重庆凌羿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凌羿汽配”)及广州和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和腾”)三家股东单位通知:江淮动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凌羿汽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92.51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4%;广州和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0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85%。截至3月20日,江淮动力尚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万股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600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11.25%;凌羿汽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5.4832万股,占本公司股本的0.971%;广州和腾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上述三家公司合并减持本公司股份1102.11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889%。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银集团”)通过持有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99%的股权,而间接控股江淮动力48.89%的股份。凌羿汽配、广州和腾的部分自然人股东与东银集团实际控制人罗韶宇之间存在亲属关系。故东银集团与江淮动力、凌羿汽配及广州和腾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本公司68.5%的股份。本次公司股份减持为东银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行为,通过本次减持,东银集团及一致行动人还持有本公司股份98,578,8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11%。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