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八名,其中董事杜军先生因事未能参加会议,委托董事长陈保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保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6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末总股本230,174,0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46,034,810.6元,剩余195,825,273.91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陈保华先生、周明华先生、杜军先生、孙宏伟先生、翁金莺女士、孙青华女士、汪祥耀先生、曾苏先生、单伟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汪祥耀先生、曾苏先生、单伟光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汪祥耀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提议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每年共支付5万元人民币(含税)的津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会议所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方式的议案》;
为了有效整合技术开发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研发能力、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项目浙江华海医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方式由设立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设立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除项目的投资方式外,投资金额,投资用途等均不作改变。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的议案》;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人力资源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附件一。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落实董事会职能的议案》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管理层薪酬的议案》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二、四、五、六、七、八、九、十二、十三、十七均须提交公司二OO六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保华先生:45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1月开始创建临海市汛桥合成化工厂,并先后担任临海市华海合成化工厂厂长,浙江华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明华先生:43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1月开始创建临海市汛桥合成化工厂,并先后担任临海市华海合成化工厂副厂长,浙江华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孙宏伟先生:49岁,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黑龙江省鸡西市教育局党委秘书,鸡西市市委办常委秘书,烟台市芝罘区委办公室秘书科长,烟台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龙口市副市长,烟台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山东省牟平县常务副县长,北京石龙中联开发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东方经典商务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杜军先生:51岁,硕士。曾任美国新泽西州多项技术测试公司化学师兼质量管理经理,美国环境管理公司下属化学污染管理公司美东区中心测试研究所有机所所长,美国美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工程设计部经理。现任浙江美阳国际石化医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翁金莺女士:44岁,大专学历。1989年1月开始创建临海市汛桥合成化工厂,并先后担任临海市华海合成化工厂、浙江华海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孙青华女士:42岁,硕士。曾在台州师范专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并担任讲师。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汪祥耀先生:51岁,教授、经济学博士、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院长、会计学硕士生导师及导师组组长,浙江省会计学重点专业负责人,并被上海财经大学聘为硕士生导师、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聘为博士生导师。兼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经济监督专家、浙江省财政厅会计制度咨询专家、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顾问、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浙江省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评委。
曾苏先生:49岁,药物分析与药物代谢博士,教授。现任浙江大学药学院常务副院长;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新药审评专家;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专家;中国药理学会药物代谢专业委员会常委;中国药学会药物分析专业委员会副主委。
单伟光先生:47岁,浙江工业大学教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化工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浙江工业大学科技处副处长;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处常务副主任;现任浙江工业大学药学院院长。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汪祥耀、曾苏、单伟光,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汪祥耀、曾苏、单伟光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就提名汪祥耀、曾苏、单伟光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简历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一、原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力资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 制订公司的人力资源的指导思想和战略规划;
(二)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 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 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的人选;
(五) 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 根据董事及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重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七) 审查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八)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九)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修改为:章程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力资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公司的人力资源的指导思想和战略规划;
(二)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研究董事、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四)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总经理的人选;
(五)对董事候选人和总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根据董事及高管人员管理岗位的重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七)审查公司董事(除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八)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九)拟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和激励对象名单;
(十)负责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十一)对授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人员的资格、授予条件、行权条件等进行审查;
(十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二、新增第五章董事会中的第一百四十七条:人力资源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三、原章程第五章董事会第一百四十七条顺延为第一百四十八条,以后各条依次顺延。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三月十日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07-003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监事三人,到会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高邦福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及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6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0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2006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末总股本230,174,05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46,034,810.6元,剩余195,825,273.91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方式的议案》
为了有效整合技术开发资源,提升公司综合研发能力、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项目浙江华海医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方式由设立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设立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除项目的投资方式外,投资金额,投资用途等均不作改变。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高邦福先生、时惠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时惠麟先生:64岁,理学硕士,研究员。1982年毕业于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1985年起担任多项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负责人,获国务院专家津贴。其中,马来酸依那普利、盐酸氟西汀项目获国家医药管理局科技进步二等奖、三唑仑项目获江苏省科技进步四等奖。
高邦福先生:59岁,中专学历。曾任临海市城郊区委、城西区委副书记、书记,临海市建设规划局科员、主任。现任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07-004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各位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2、公司选举陈保华、周明华、杜军、孙宏伟、翁金莺、孙青华、汪祥耀、曾苏、单伟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添祖、王松年、邵小仓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编码:临2007-005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
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方式
的独立意见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07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方式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就上述议案向有关人员做了必要的询问之后,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上述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认为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研发大楼配套设施齐备,公司为了整合技术开发资源而将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在充分考虑了提升公司综合研发能力、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有利于今后发展等因素后所做出的决定,是适应公司集团化发展的目标的。由此涉及的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方式是合理的,可行的。
本人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方式的议案》的审议决议,并将该议案提交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可能引起的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添祖、王松年、邵小仓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07-006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
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投资方式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对公司2007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方式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就上述议案向有关人员做了必要的询问之后,基于我们的判断,现就该议案所涉及的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研发大楼配套设施齐备,公司为了整合技术开发资源而将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在充分考虑了提升公司综合研发能力、节约成本、提高效率、有利于今后发展等因素后所做出的决定,是适应公司集团化发展的目标的。由此涉及的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资方式是合理的,可行的。
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方式的议案》的审议决议,并将该议案提交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可能引起的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公告编号:临2007-007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07年4月13日(星期五)上午9时在临海国际大酒店二楼议政厅召开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议题: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7、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方式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二、出席会议的对象:
1、凡是2007年4月9日下午3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决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4月10日至2007年4月12日,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5时。
3、登记地点: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76-5991096
联系人: 金敏
传真: 0576-5016010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汛桥镇利庄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317024
4、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3月20日
附: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 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出席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审议《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2、审议《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4、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5、审议《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6、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7、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的议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8、审议《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9、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方式的议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11、审议《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1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同意 □不同意 □弃权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议案的表决均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
特此委托。
股东账号: 持股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本回执复印或自制均可使用)
有效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股票代码:600521 编码:临2007-008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华海医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新投资项目:
变更浙江华海医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方式,由设立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设立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3]11号文核准,公司于2003年2月17日采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发行价15.5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共募集资金52,254万元,并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安永大华业字(2003)第245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赖诺普利、沙坦类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的技改项目;抗艾滋病药物—那韦系列原料药的技术改造;浙江华海医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等八个项目。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的充分调查和研究,拟对募集资金项目浙江华海医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方式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浙江华海医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设立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拟投入金额为3,000万元。目前拟将该项目的投资方式由设立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设立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投资地点、投资内容等均不做改变。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与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90%和100%的研发公司。由于当时以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位于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的研发大楼尚未启动,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将募集资金项目浙江华海医药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项目变更为设立当时暂租用在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孵化楼的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与投资用途均未做改变。目前,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占地20亩,配套设施齐备的研发大楼即将完工,为有效整合技术开发资源,进一步理顺关系,公司拟将原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方式由设立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设立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除投资方式外,投资金额,投资用途等均不作改变。
三、项目投资方式变更的具体内容
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11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周明华;地点: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哈雷路1011号601室;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技术转让(涉及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8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周明华;地点: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59—18室;公司经营范围:生物、医药产品的研究、开发,医药原料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公司拟以投资设立上海奥博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投资设立上海双华生物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方式的变更将不影响募集资金实际的投资金额、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其他因素。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在依照有关法规要求经监管机构审核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方为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与会董事签署的董事会决议及会议纪录;
2、 经独立董事签署的意见;
3、 监事会决议;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521 股票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07-009号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选举张华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张华金先生简历
张华金先生:男,43岁。临海市华南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生技科科长,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仓库管理部副经理,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