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重申严禁新开不规范账户
2007年03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屈红燕
深圳证监局近日下发通知,重申严禁证券经营机构新开不规范账户,否则将对公司及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业内分析人士认为,深圳证监局的此项举措一方面是为客户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如期上线扫清障碍,另一方面也是督促证券经营机构持续落实账户实名制要求。
这份通知称,“目前,个别证券经营机构在进行账户清理的同时,仍在继续开立不规范账户,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
为了杜绝一边清理,一边新开不规范账户的现象,深圳证监局在通知中重申如下:
一是禁止各证券经营机构开立不规范账户,所有新开立账户必须符合《指导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内部工作指引(第1号)———账户清理》中规定的合格账户标准。
二是如发现辖区内证券经营机构新开立不规范账户,该局将认定营业部负责人为不适当人选,并对证券公司及有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三是各证券经营机构如发现辖区内其他机构存在开立不规范账户行为,可向该局举报。
证券公司的账户清理工作是开展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基础。
业内人士认为,深圳证监局的这项措施可以从账户开立层面防范违规业务的产生,同时也可引导投资者积极配合证券公司清理不规范账户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