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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电
科技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6部委21日联合发布了《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这是继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药现代化发展纲要》后,又一事关中医药创新发展全局的纲领性文件。
《纲要》明确提出,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中医中药协调发展,现代化与国际化相互促进,多学科结合”的基本原则,推动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
《纲要》确立了我国中医药创新发展的总体目标:通过科技创新支撑中医药现代化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巩固和加强我国在传统医药领域的优势地位;重点突破中医药传承和医学及生命科学创新发展的关键问题,争取成为中国科技走向世界的突破口之一;促进东西方医学优势互补、相互融合,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医药学奠定基础;应用全球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人类卫生保健事业做出新贡献。
《纲要》指出,中医药创新发展的基本任务是:“继承,创新,现代化,国际化”,将中医临床研究、中药产业发展、基础理论研究、标准规范研究、创新体系建设和国际科技合作确定为中医药发展的优先领域。
在鼓励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方面,《纲要》指出:国家和地方将加大中医药科技经费投入,引导企业增加研究开发的投入,积极吸引社会投资和国际合作资金,形成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入体系。制定若干鼓励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法规,推动适合中医药特点的标准规范的建立与完善,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和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建立成果、信息管理和推广、共享机制;制定积极的人才政策,吸引跨学科人才和海内外人才。加强中医药发展战略和机制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推动纲要的实施,充分发挥区域资源特色和优势条件,积极支持组建以中医药现代化为目标的区域科技协作共同体,引导企业和社会参与,促进纲要目标的实现。
(相关分析见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