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澄清金融投资等事项
2007年03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田露
美达股份今日就近期多家媒体对公司作出的相关报道内容进行了澄清,其中涉及到公司投资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以及券商借壳上市等方面的事项。
美达股份指出,公司出资480 万元和239 万元参股广东发展银行和交通银行广州分行,截至2005 年底持有广东发展银行4041192 股、交通银行2446980 股,如广发银行以及交通银行在国内上市,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应将该部分投资列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另外,经征询公司主要股东、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公司没有“国泰君安将借壳美达股份”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