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3,336,925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2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2006年3月7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2006年3月2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3月28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承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持有的国投中鲁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持有国投中鲁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股改承诺尚未履行完毕,本次仅申请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的8,250,000上市流通;乳山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的股改承诺尚未履行完毕,但由于其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且其中6,300,300股被轮候冻结,本次暂不申请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山东金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大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李中柯、芮城县金鼎经贸有限公司的股改承诺履行完毕,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申请全部上市流通。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情况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没有发生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发生变化。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的要求,对于国投中鲁的相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国投中鲁的相关股东目前均已严格履行并正在执行其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的各项承诺。国投中鲁相关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和乳山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关于国投中鲁股权分置改革做出的承诺尚未履行完毕,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5,052,500股本次不申请上市;乳山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不申请上市,因此对其股改承诺的履行没有影响。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23,336,925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7年3月28日;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单位:股)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不完全一致。
由于乳山市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持有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冻结,其中6,300,300 股轮候冻结,因此其所持有的8,860,575股此次暂不上市流通,仍保持限售状态。
5、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本公司第一次安排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