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公告
2007年03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S*ST新太 编号:临2007-010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大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辽渔集团”)于2006年4月26日与注册于塞舍尔共和国的Success Pearl Limited(泽明有限公司,简称“泽明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辽渔集团拟将其持有的55,814,306股新太科技国有法人股转让给泽明公司,2006年8月获得辽宁省人民政府(辽政[2006]141号)的批准,并由辽宁省国资委(辽国资[2006]76号)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审批,以上事项已于2006年4月27日、8月9日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辽渔集团转来辽宁省国资委(辽国资经营[2007]28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7]96号)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将所持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581.4306万股国有法人股全部转让给泽明公司。
二、每股转让价格不低于股份公司每股净资产值的基础上,以股份公司股票的每股净资产值、净资产收益率和市场表现等因素合理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上股权转让尚需经过国家商务部批准。
因辽渔集团与泽明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附属保证金协议将于2007年4月27日到期,转让双方近期将就股权转让协议的履行及保证金协议的续期进行协商,公司将根据双方协商结果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