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2007年03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396 股票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08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联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信”)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公司股份33,996,600股,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7,157,284股,其中11,050,000股已于2006年11月6日取得上市流通权,2007年10月31日还将有11,050,000股上市流通,余下5,057,284股将于2008年10月31日上市流通。
公司于2007年3月22日接到深圳联信的通知,截止到2007年3月22日收盘,深圳联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3,328,623股,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后股份总额(221,000,000股)的1.51%,占公司定向增发后股份总额(262,000,000股)的1.27%。
鉴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深圳联信承诺“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1%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公告”,因此,深圳联信在致函公司的同时,委托公司代为公告。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