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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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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7版: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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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7版:期货
    确保股指期货平稳推出 证监会查处违规期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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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股指期货平稳推出 证监会查处违规期货公司
    2007年03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商文

      

      中国证监会日前对浙江金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挪用客户保证金,及允许客户在保证金不足情况下进行期货交易案进行了查处。

      据介绍,2004年3月至2004年12月,金迪期货上海营业部在客户保证金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客户继续进行期货交易,金迪期货从交易中非法获取手续费收入2万余元。同年10月19日,公司上海营业部某客户可用资金余额为负3800余万元,而当日公司全部自有资金余额为1000余万元,公司实际挪用其他客户保证金2790余万元,同样的情况还存在于2004年10月20日至11月1日期间。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金迪期货的行为已经违规。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如下:给予金迪期货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罚款;对金迪期货总经理徐根雪、交易结算部经理吕仙英分别处以4万元罚款,对金迪期货上海营业部总经理申唯正处以2万元罚款,对上海营业部风险控制负责人朱亚光处以1万元罚款。

      中国证监会重申,各期货公司要共同维护我国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的大好形势,牢牢确立依法经营、规范发展的意识,加强内部控制,在市场开发、期货交易等活动中,要充分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揭示和风险管理工作,高管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职责,严禁透支交易、挪用客户保证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此,中国证监会将坚定不移地严格执法,对破坏期货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及非行政处罚等监管措施予以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决不姑息,确保股指期货的平稳推出和商品期货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