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近日发布通知称,今后短期融资券首次发行核准后,后续发行在核准发行额度内的,只要主承销商提前五个工作日报备,央行无异议的即可发行。
通知指出,这是根据今年3月8日至9日央行短期融资券联席会议的精神做出的发行程序优化。